曲阜市衛生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市衛生工作政策,規定、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
二、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擬定和實施。
三、擬定實施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全市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五、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組織、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衛生質量實行監測,實行醫療衛生機構從業衛生許可制度。負責大型醫療設備的準入審核及醫療廣告的技術出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徵兵及學生體檢、醫療事故及糾紛的鑑定處理工作。
六、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組織開展公民無償獻血。
七、研究決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醫學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
八、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化裝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負責職業衛生監督(包括礦山衛生監督)。
九、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市醫學會、中醫學會、預防醫學會、護理醫學會的重要業務、學術活動。
十一、承擔市地方疾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開展衛生行業醫德醫風教育和衛生行業作風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衛生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的考試、認定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衛生單位事業費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檢查,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及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醫療單位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及部分幹部的考察與任免,組織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最佳化人才配置,提高全市衛生人員的素質。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曲阜市衛生局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訪、機要、接待、後勤保障、辦公自動化、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政策研究等工作;擬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精神文明、計畫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協助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人事科
負責日常黨務工作、紀檢監察等方面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相關工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區域衛生規劃,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訂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全市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出市級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建議;承擔衛生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管理衛生系統會計集中核算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負責衛生系統財務、招標採購、新農合、疾病控制、婦幼衛生等信息化建設工作;研究擬定醫療衛生單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的年度計畫、考核辦法及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政府投入購買醫療衛生服務項目實施管理與績效考核。
疾控科
擬訂疾病預防控制方面的政策;擬訂全市重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全市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承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有關工作;承擔地方病防治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婦幼衛生規劃、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制定全市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信息的有關工作;擬訂醫療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監管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食品安全相關政策、規章草案;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對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有關工作。
醫政科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省、濟寧市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承擔衛生對口支援工作;承擔實施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等有關工作;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擬訂有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鄉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制定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科研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衛生相關政策、規章草案;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普法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牽頭管理行政許可視窗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