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交通
邯(鄲)臨(清)、曲(周)魏(縣)公路縱橫過境。滏陽河、老漳河流過 。
歷史沿革
1949年設城關鎮,1956年改鄉,1958年建公社,1980年復建城關鎮,1988年更名曲周鎮。1993年霍橋鄉、褚莊鄉併入。1997年,面積68.6平方千米,人口5.9萬,轄前河東、後河東、南甫、北甫、東關、東街、南街、北街、西街、西關、北關、小陳莊、北王莊、張場、西疃、臨堂村、黃莊、田莊、南橋口、南關、南疃、袁莊、冀莊、油賀、麻莊、段莊、趙莊、趙李莊、關莊、鄭橋、小河道、褚莊、灣子、灣東李莊、東劉莊、西劉莊、蔡上、八里張莊、南辛莊、岳莊、彭莊、牛莊、苗莊、范莊、胡近口、郭王莊、東蘆王莊、西蘆王莊、霍莊、後鋪、呂鋪、郭鋪、霍橋、東牛屯、西牛屯55個行政村和曲周鎮1個居委會 。
行政代碼
代碼 130435100:~201東關村 ~202前河東村 ~203後河東村 ~204河西南鋪村 ~205河西北鋪村 ~206東街村 ~207南街村 ~208北街村 ~209西街村 ~210袁莊村 ~211張場村 ~212南關村 ~213南疃村 ~214西關村 ~215冀莊村 ~216小陳莊村 ~217北王莊村 ~218北關村 ~219西疃村 ~220臨堂村 ~221黃莊村 ~222田莊村 ~223南橋口村 ~224南辛莊村 ~225岳莊村 ~226彭莊村 ~227牛莊村 ~228苗莊村 ~229范莊村 ~230郭王莊村 ~231胡近口村 ~232東盧王莊村 ~233西盧王莊村 ~234霍莊村 ~235後鋪村 ~236呂鋪村 ~237郭鋪村 ~238霍橋村 ~239東牛屯村 ~240西牛屯村 ~241油賀村 ~242麻莊村 ~243段莊村 ~244趙莊村 ~245趙李莊村 ~246關莊村 ~247鄭橋村 ~248小河道村 ~249褚莊村 ~250灣子村 ~251灣東李莊村 ~252八里張莊村 ~253東劉莊村 ~254西劉莊村 ~255蔡上村
基礎建設
近年來,曲周鎮針對當前農村機械化程度不斷提升,農村富餘勞動力逐年增加的實際,狠抓勞務輸出工作,收到較好效果。工作中,該鎮一方面搶抓我縣被確定為省外派勞務輸出基地縣的機遇,通過組織人員進村入戶講解和建立跟蹤台帳等多種形式,積極動員廣大農村青年外出務工掙錢。一方面,針對當前農村務工青年的文化水平低、素質差,難以掙大錢的實際,與縣勞動人事局聯合舉辦農村勞動力“陽光工程”免費培訓班活動,精心組織專業技術培訓,使每名務工青年都能掌握1-2門專業技能,實現了輸出勞務由鬆散型、粗放型向技術型、規範化的轉變,有效提高了務工青年的就業率和增收效果。截至目前,已培訓農民300餘人。
綠化工程
2012年春季以來,曲周鎮立足縣城規劃,突出打造綠色曲周,方便民眾出行兩大重點,高標準啟動實施了支漳河果品採摘園、一分乾三網建設、民心大道路網綠化三大工程及社會造林,投資500萬元,植樹50萬株。
一、支漳河果品採摘園工程
該工程位於縣城支漳河北段西堤,西起定魏線沿支漳河蜿蜒向北至外環路,全長約10華里,河沿外延伸50米,外側平整道路,內側挖溝植樹,道路寬8米,按照一路兩溝四行樹,植樹2萬餘株;溝寬1米,溝距5米,按照2×5模式種植優質高效蘋果、梨等果樹近3萬株。該工程自去年冬季開始平整土地,開挖樹溝,至今已全部完工。
二、一分乾三網建設工程
該工程位於縣城南段,北起人民路,南至南乾渠,以一分乾為中軸,東西路溝連線延伸。其中一分乾全長約10華里,按照河寬15米,路寬6米,擴挖平整可植樹8萬株,兩側連線延伸道路,平整邊溝擴挖長約20華里,按照一路兩溝四行樹標準可植樹10萬株。工程完工後,一方面拓寬了道路,方便了民眾出行;另一方面,將地表水引到了田間地頭,改善了萬畝農田灌溉條件。
三、民心大道路網綠化工程
以民眾滿意為目標,在全鎮55個村範圍內,開展復原農村田間路到92年原貌的拓寬道路、整修河渠、造林綠化工程。工程計畫復原道路約120條,全長近110公里,全部按照一路兩溝四行樹標準植樹綠化。目前已擴挖道路56條,約長50公里,部分路段已完成造林綠化 。
招商政策
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擴大對內對外開放,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外商在我縣投資興辦生產性企業,凡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1-5年免徵地方所得稅,第6-10年減半徵收地方所得稅。
第二條 對非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經企業申請,當地稅務機關批准,從獲利年度起,第1-2年度免徵地方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徵收地方所得稅。
第三條“三資”企業的境外投資者,將其從企業分得利潤直接再投資該企業,或在本縣再投資興辦先進技術企業、出口創匯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可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所得稅。
第四條 外商投資興辦的產品出口企業,依照稅法免、減企業所得稅,同時免徵地方所得稅、房產稅、車使用牌照船稅;在免減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企業產值70%及以上的,經外貿部門確定,稅務部門批准,免徵地方所得稅。
第五條 外商在縣內獨資興辦總投資在100萬美元以上、高科技項目或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的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三年內減半徵收土地使用費;總投資在200萬美元以上的,五年內減半徵收土地占用費;總投資在300萬美元以上,經營期內減半徵收土地使用費。“三資”企業征地可減半徵收耕地占用稅。
第六條 外商興辦的農、林、牧、漁開發性項目,交通、能源、基礎設施項目,開發利用“四荒”項目,五年內免收土地使用費;興辦其它類項目,三年內免收土地使用費。
第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開發經營成片土地,在開發區內引進生產性項目的,政府以協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並減免一定比例的出讓金和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
第八條 外商可對我縣現有企業購買後獨資經營,國家另有規定除外。購買我縣國有、集體企業股份,其比例達25%以上的,原企業可享受三資企業的優惠政策。
第九條 外商投資與本縣虧困企業進行合作改造,經雙方協商,在約定經營期限內,外商分紅比例可高於實際投資額的比例,但應以契約方式予以確定。
第十條 海外僑胞、港、澳、台同胞在我縣投資達到30萬美元的,免費給予兩名親屬“農轉非”,符合招工條件的親屬優先安排在所投資的單位就業。
第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用電,電力部門優先施工,並免收集資辦電費。所需水電優先保證供應,通訊設施優先安裝。所需資金有關銀行優先解決。對國家引導外商投資目錄中鼓勵類項目的水、電和通訊配套建設費,可減、緩、免徵收。
第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除應繳的稅費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企業攤派;除法律授權和管理部門正常的財稅、信貸、工商管理、環保、勞動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外,有權拒絕其它任何形式的檢查。
第十三條 引導外商在曲周辦企業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由受益單位按外方投資額的0.5-1%提取獎金。外資足額到位後,付給40%,企業建成投產後全部付清。引進國外無償資金,提取20%獎金。引進國外政府或其它金融機構和經濟組織無息借款,使用政府或其它金融機構和經濟組織無息借款,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資金到位後,由項目單位按使用額的10-15%提取獎金。引進國外政府或金融機構和經濟組織貸款,利息低於國家銀行基準利率的,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資金到位後,由使用單位按使用額的1-2%提取獎金。利息等於或高於國家銀行基準利率的,資金到位後,由企業提供擔保的,提得獎金與但保單位按6:4分成,引進方面分六,擔保方面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