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及本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統一管理全區的社會保險工作;協助草擬全區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檔案,並組織實施。(二)做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審核、支付工作。(三)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審核、收繳、撥付、報銷工作。(四)做好企事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負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審核、收繳、撥付工作。(五)做好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及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的年檢工作。(六)做好漁農村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漁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包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的審核收繳、支付工作。(七)做好編制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八)辦理區政府、區社會保險委員會及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