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研究

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研究

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研究以糾紛調解類契約文書為起點。結合州縣地方檔案、私家檔案、家法族規等大量第一手資料,探討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研究

《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研究》以糾紛調解類契約文書為起點。結合州縣地方檔案、私家檔案、家法族規等大量第一手資料,探討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作者認為。晚清鄉土社會糾紛調解制度建立和實現有著深刻的哲學思想基礎和社會條件;按照調解主體的不同。存在著民問調解、州縣官方調處以及介於官方與民間之間的半官方性質調解等三種類型;其調解方式靈活多樣。形式不拘一格;涉及範圍包括所有民事糾紛及輕微刑事案件,甚至人命重案;糾紛調解依據呈多元化特徵,除國家制定法外,在實踐中儒家倫理道德、情理、家法族規、鄉規民約、民事習慣等依據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制度研究》還以徽州農村田野調查為個案分析。探討晚清鄉土社會糾紛調解對當代農村的影響,力圖為目前農村糾紛調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尋求一點歷史的啟示。

作者簡介

春楊,女,1967年出生於湖北省鄂州市。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大學博士後研究人員。中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1989')、中南政法學院法學碩士(199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2006)。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史。曾在《法學》、《法學家》、《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三十餘篇,先後多次參加法務部、教育部等重點科研項目。

圖書目錄

導 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基本概念與本書題解

三、學術回顧

四、研究方法、資料和內容結構

第1章 傳統鄉土社會糾紛調解的社會條件和思想基礎

1.1 糾紛調解實現的鄉土社會條件

1.2 傳統糾紛調解機制的哲學基礎

1.3 實現民事糾紛調解的思想根源——官民訴訟意識之比較:“息訟”與“健訟”、“懼訟”

第2章 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的類型和機制

2.1 晚清鄉土社會的民間調解

2.2 晚清鄉土社會半官方性質調解

2.3 晚清鄉土社會州縣官的調處

第3章 晚清鄉土社會民事糾紛調解的依據

3.1 依禮儀、“情”、“理”調解糾紛

3.2 依家法族規、鄉規民約調解糾紛

3.3 依民事習慣調解糾紛——以清末民初民事習慣調查為中心

3.4 依國家制定法調解糾紛

第4章 晚清鄉土社會糾紛調解對當代農村的影響——以安徽農村糾紛調解為中心

4.1 當代中國農村糾紛調解的依據

4.2 安徽農村糾紛調解的主要類型

4.3 當代中國農村糾紛調解的主體

4.4 當代中國農村糾紛調解的主要方式

4.5 小結與啟示

第5章 晚清鄉土社會糾紛調解的特點及啟示

5.1 晚清鄉土社會糾紛調解的特點

5.2 晚清鄉土社會糾紛調解的功能和局限性

5.3 結語:化解農村矛盾需要構建和完善糾紛調解機制

契約文書索引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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