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擁軍

晏擁軍

晏擁軍,男,漢族,1971年3月生,湖南湘陰人,省社科院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廣州荔灣區委常委、區長。2016年6月,晏擁軍被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晏擁軍晏擁軍
曾任荔灣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12年5月7日任中共廣州荔灣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12年5月17日,廣州市荔灣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勝利閉幕,會議補選產生荔灣區人民政府區長,晏擁軍當選為荔灣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3年12月起,晏擁軍掛任廣州市府副秘書長、廣州對口幫扶梅州指揮部總指揮。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5年3月,免去晏擁軍同志荔灣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免去荔灣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
2015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2015年6月,免去晏擁軍的廣州對口幫扶梅州指揮部總指揮和掛任的梅州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2015年7月,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晏擁軍的梅州市政府副市長職務。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5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3月,免去晏擁軍同志荔灣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免去晏擁軍荔灣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
2015年6月,免去晏擁軍的廣州對口幫扶梅州指揮部總指揮和掛任的梅州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2015年7月24日,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晏擁軍的梅州市政府副市長職務。
2015年9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廣東省廣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晏擁軍(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提起公訴

2016年6月,廣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晏擁軍(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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