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根據國務院國發[2002]17號檔案授權,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晉政函[2003]144號檔案批批覆成立的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
機構編制
經省編辦晉編辦字[2003]75號檔案批准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正處級建制,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律事務科、指揮中心、督查糾察科五個科室,下設五個行政執法直屬大隊。
管理內容
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集中行使市區有關城市市容、環衛、規劃、建設、園林綠化、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安交通、文化娛樂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
工作職責
根據省人民政府晉政函[2003]144號檔案的批覆,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一)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二)行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市規劃內的各種違法違章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違法建築或設施;
(三)行使城市園林綠化主要是道路、廣場、遊園、綠地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行使城市道路、橋涵、河道等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城市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市環境,包括大氣和水體造成嚴重污染的各種違法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集貿市場、商場、門店等規定場地以外亂擺攤點、無照和占道經營等違法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停(存)車場點以外亂停放車輛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民眾文化娛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固定文化娛樂場所以外的未經批准的各種文化娛樂活動,包括非法演出、隨地雜耍及其他有礙市容觀瞻的文化娛樂活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九)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
科室職責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局黨組、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工作例會等會議的組織和記錄工作;負責文電處理、上傳下達和秘書事務;負責起草本局的檔案、報告和局領導講話;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和印章管理;負責局機關發文的文字審查、文號登記和歸檔保存;負責收文登記與處理;負責信訪、接待,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提案、建議;負責編寫大事記;負責日常文印及印刷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大隊的考核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及人事調動、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法律事務科
負責法律事務類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上報;負責各處(中心)規範性檔案的審查;負責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組織落實普法工作;組織全局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工作;負責全局各類行政違法案件的審理,指導各直屬大隊和各職能處室依法行政;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負責各類行政賠償和錯案的審查認定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的檢查落實;負責各直屬大隊的案件評查工作;負責對各直屬大隊適用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案件的立案、審查、備案,以及重大行政處罰的組織、評查、備案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完成局黨組、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行政執法工作。
指揮中心
負責民眾來電來訪及局領導值班工作;負責協調各直屬大隊及機動勤務調動工作;及時反饋執法情況;負責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調動各直屬大隊,統一安排和組織落實重大的行政執法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督查糾察科
對我局局機關、各大隊及其執法人員、各處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下列事項,進行現場督察:
重要城管執法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重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罰、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情況;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隊容風紀規定的情況;使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標誌情況;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投訴事項的情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執法效率和執法違法情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單位的法規法紀教育、黨風廉政教育工作;制訂有關制度和實施細則,並組織落實;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戒勉談話,查辦有關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本單位行政處罰權和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加強特邀監察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負責本級和下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紀檢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分工、檢查、監督、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承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辦理各種紀檢監察報表工作;配合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傳科
負責全局的宣傳報導和相關文稿的草擬、核對工作,對局內部各單位的宣傳報導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參與局有關會議的組織籌備和重大事件的協助調查和報導工作;負責局宣傳工作計畫及總結的擬定、上報工作;負責與有關新聞宣傳單位的工作聯繫,組織對城管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及重大執法活動的宣傳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城管執法》等各類簡報內參的編髮工作;負責全市城管執法工作信息的收集及整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實施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新聞文稿獎勵的兌現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科
負責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和年度財務決算,負責資金的請撥、使用、管理和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支出;負責財務收支工作,辦理差旅費、醫藥費等行政費用支出的審核報銷、記帳、核算等日常收入和支出工作;按規定發放工資和補貼,負責社會保險、各項稅費的繳存工作;負責各項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財務檔案的歸檔、整理和保存,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核算及清產核資工作;貫徹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結合本單位的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財務管理辦法,加強財務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車輛管理科
負責制定本科工作計畫和各項管理規定;負責全局執法用車和公務用車的調度和保障工作;負責全局車輛的油料供應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全局車輛報廢、更新和年度車檢工作;負責協調車輛使用經費的核算、申報和各種稅費交納辦理工作;負責全局駕駛員安全教育、業務技術的培訓工作;負責車輛事故處理的協調和善後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