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檔案、指示在我市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門轉由昭通市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昭通市人民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以昭通市人民政府、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辦理工作。
(四)研究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門請示昭通市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昭通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昭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昭通市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昭通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對昭通市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昭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全市政務督查工作。
(七)按照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八)根據昭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和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指導全市信訪工作。
(十一)負責市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安全保衛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十二)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工作。
(十三)負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行政後勤服務、公務用車管理、公務接待和駐外辦事機構管理等工作。
(十五)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措施實施的諮詢服務工作。
(十六)負責市委、市政府信訪事項,負責全市依法行政制度擬定、規範性檔案審查等相關事項,負責全市菸草產業發展相關事項,負責全市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相關事項。
(十七)承辦昭通市人民政府和昭通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市長:郭大進
副市長:陳真永、吳靜、李彪、李春林、蘇建宏、田淵、蔡宏、段登位
秘書長:郭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