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郡

明陽郡,中國古代的郡。 隋煬帝大業七年(611年),設立明陽郡,治明陽縣(今貴州省德江縣西),下轄明陽、綏陽(今鳳岡縣)、都上、寧夷、高富、義泉(今湄潭縣)7縣。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恢復州制,改明陽郡為夷州,包括今貴州省鳳岡縣、湄潭縣、綏陽縣、石阡縣、江口縣。

明陽郡,中國古代的郡。
隋煬帝大業七年(611年),設立明陽郡,治明陽縣(今貴州省德江縣西),下轄明陽、綏陽(今鳳岡縣)、都上、寧夷、高富、義泉(今潭縣)7縣。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恢復州制,改明陽郡為夷州,包括今貴州省鳳岡縣、湄潭縣、綏陽縣、石阡縣、江口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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