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編

《明道編》,是明黃綰撰寫的古籍。

〖明道編〗六卷,明黃綰(1477-一1551)撰。黃氏曾撰《久庵日錄》八卷、《習業錄》四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其子黃承德將二書合併,刻成《明道編》十二卷,今所存六卷,為黃綰晚年所手定《日錄》六卷,其他已佚。此書為黃氏學術思想的代表著作。黃氏一生學術思想的觀點在此書中均有反映。黃氏初受學於謝鐸,信宋儒之學,後追隨王守仁,晚年又背叛王學。黃氏曾對王守仁致良知”說推崇備至,謂為“聖學”,後乃懷疑、以至批判王學,謂“予始末之信,既而信之,又久而驗之,方知空虛之弊,誤人非細”,以為王學流於禪。黃氏從批判王守仁《大學問》的“三綱領八條目”人手,謂王守仁及其弟子的“去欲”、“復其天地萬物一體之本然”的理論和“天性人情之真是不相容的。指出人之有喜、怒、哀、樂之“情”是自然的,因此人不能去“情”,只應使“情”的發揮“得其正”,擺脫禪化之王學。又認為“利”與“義”二者應該並重。黃氏認為為學一是“聖人之學”,探討“義”和“利”的統一,研究人之“情”如何“得其正”;一是“禪定之學”,而後者的結果是“良知既足,而學與思皆可廢”了,因此,黃氏認為王學“實失聖人之旨,必將為害,不可不辨”。黃氏強調學問和實踐二者關係的重要。把農業技術知識看成是民生大計,以至學者也不可不學。認為“學”與“思應互相結合,批判陸九淵等的“不思”、“不起意”的唯心觀點,沿用《孟子》的“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的觀點,強調認識的思維作用和把握客觀規律的重要性。黃氏認為“困知勉行’’的標準就是“知止”,“有思”、“有為”與“無思”、“無為”是區別“聖人之學”與“禪學”的標準。黃氏否定宋儒的“心傳”的道統,而宣布“經世致用”,視禪學為“異端”,謂“宋儒之學,其入門皆由於禪:濂溪、明道、橫渠、象山則由於上乘;伊川、晦庵則由於下乘。雖曰聖學至宋倡,然語焉而不詳,擇焉而不精者多矣”。黃氏在本書中對禪化的王學的批判以及他借孔子之言對認識論的貢獻,是此書的精華所在,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書除明刻本外,又有1959年中華書局標點本,由劉厚□、張豈之據北京圖書館藏明刻本膠片進行整理,前有侯外廬《序》,對於了解此書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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