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背景
163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同果阿的葡萄牙總督達成協定,同意英商自由出入澳門從事貿易。同年12月12日,英王查理一世頒布訓令,任命威德爾上尉為指揮官,率領6艘船艦前來中國。
威德爾船隊於1636年4月14日從倫敦啟航,11月7日到達果阿,與果阿總督交涉前往澳門貿易問題。1637年1月17日,船隊離開果阿,先後在伯特卡爾(Bhetkal)柯欽和亞齊建立商館。6月27日,船隊到達澳門以南的十字門外停泊。英國商船的到來使葡萄牙人感到為難,因為這時澳門與果阿、里斯本的貿易航線已被荷蘭艦隊所阻截,航行十分困難,澳門葡人只能維持長崎和馬尼拉的貿易航線,而且同長崎的貿易也將因日本頒布鎖國令而被迫停止,這樣就只剩下馬尼拉一處仍然保持密切的貿易關係,但貿易額每年仍達100萬兩。如果任由英國人開闢中國市場,打破其對中國外貿的壟斷,則葡人僅存的一點貿易利益也將喪失。因此,澳門葡人拒不不執行果阿總督的指示,不允許英國人分享澳門的貿易特權。葡人在明朝官員面前極力詆毀英國人,說他們就是荷蘭人,企圖前來搗亂,應於驅逐。葡人又從澳門派出巡邏艇在英船附近巡弋,阻止英國人進行貿易活動。
戰爭過程
威德爾見到澳門貿易已無希望,便於7月底啟碇前往廣州。8月8日,英船到達虎門亞娘鞋(Anunghai)停泊,虎門炮台守軍鳴炮示警。威德爾卻蓄意挑起事端,下令扯下聖喬治貿易旗,升起英國國王的軍旗,擺出一副準備戰鬥的架勢,隨即指揮船隊炮轟虎門炮台。並在攻占炮台後,英軍扯下明朝軍旗,掛上英王旗幟,並拆下35門大炮,作為戰利品搬到船上。廣州官員隨即派葡人諾雷蒂(Pallo Noretti)交涉,威德爾才把大炮歸還,同時派出兩名商人隨同諾雷蒂前往廣州,同時攜帶了西班牙銀幣22000里爾,以及2小箱日本銀幣,作為購貨之用。但英船卻繼續深入廣州內河,這種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激起廣州當局的憤怒。9月10日,廣東海防當局派出3艘戰船沖向英國船隊,發射火炮和火箭,迫使英船倉皇逃走。但威德爾對之前侵犯內河不僅毫無自責感,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地濫施暴虐。19日,在虎門地區縱火燒毀了三艘中國帆船,焚毀一個市鎮,並搶奪30頭豬。21日,又攻占並炸毀虎門亞娘鞋炮台,焚毀了大帆船一艘。當他在虎門犯下了如此罪行之後,也覺得不好同明朝打交道,便將船隊駛向澳門,請求葡人出面轉圜。11月22日,英商在廣州答應了明朝政府的要求,賠償白銀2800兩。30日,威德爾向明朝官員提交了一份保證書,對虎門事件表示歉意,並保證完成貿易後即行離去。據此,廣州官員決定對其不予追究,令其貿易後儘快離境。12月29日,威德爾船隊離開澳門,啟程回國。中英之間充滿火藥味的第一次交往就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