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清初名東升場,乾隆年間擴建時,掘出一直徑2米大圓石,光燦如明,因此更明為明月場。民國18年置明月鎮,民國30年撤鎮為鄉,解放後仍置鄉,1958年改為明月人民公社,1983年復為明月鄉,2000年1月23日,又復為明月鎮。為區柑桔生產基地之一。場西建有張倫烈士紀念亭。境內有古寨大城寨、小城寨。20003年6月,鄉鎮區劃建制調整後,接納了原黃印鄉的龍尾、榮光、梨灣、金擔4個村。現明月鎮轄6個行政村,總面積為37.6平方公里,總人口18454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918人。
基本情況
概況
明月鎮位於區境東北部,御臨河東岸,北與長壽縣稱沱鄉接壤。現幅員面積37.6平方公里,總人口18454人,轄6個村。駐地明月場,距縣城61公里。鎮位於渝北區的東北部,距區政府所在地61公里,地處東經106030,,北緯29030,,東與大盛鎮接壤,南與統景鎮相鄰,西與原黃印鄉相連,北靠長壽區洪湖鎮。1994年初撤併建後,明月所轄地幅員面積29平方公里,轄17個行政村,116個社,4457戶,總人口19112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05人,農業人口16807人,耕地面積16243.6畝,其中田面積7654.7畝,土面積8588.9畝。2003年6月,因區劃調整建制後,接納了原黃印4個村,現鎮轄21個行政村,140個社,5616戶,總人口19284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918人,農業人口15376人,總耕地面積18344.25畝,其中田面積8741畝,土面積9603.25畝,人均耕地面積為0.95畝。鎮黨委下設1個村黨委、5個村黨總支、基層黨支部27個,全鎮共有黨員524人。
農業發展
明月鎮屬於林地小於耕地的偏遠山區,海拔在200--300米之間。氣候較溫和,雨量較充沛,土質較肥沃,特產豐富,適宜於多種作物生長。糧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小麥、紅苕為主。多種經營以生豬、家禽、油菜、蠶桑、柑桔,伏季水果為主,大春作物占全年糧食生產的85.7%,水稻占大春作物總產的54.3%。1998年實現了100%的村通公路和85%的社通公路。有山坪塘94口,水庫3座,蓄水量84.42萬立方米,灌溉面積3575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