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阿波利斯市政廳與亨內平縣法院(MinneapolisCityHallandHennepinCountyCourthouse)由LongandKees設計於1888年,是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政府和亨內平縣的主要建築(分別占60%和40%)。該建築與辛辛那提市政廳和多倫多舊市政廳有驚人的相似之處。1974年列入國家史跡名錄。該建築高104米,子1895年至1929年為該市最高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