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昌寧縣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稅政股、徵收管理股、計畫統計股、規費管理股、政策法規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8個機構,全縣共設稽查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四分局、五分局六個直屬機構。
昌寧縣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有關地方稅收的具體措施。
2、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全縣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
3、組織各項地方稅收及規費收入;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業務;編制全縣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編制、審核、匯總全縣地稅系統財務預、決算。
4、負責稅收理論和政策的綜合性調研;組織稅收宣傳和開展稅務諮詢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經費、內部審計監督及資產設施管理。
6、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承辦保山市地方稅務局、昌寧縣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督辦、信息、稅收宣傳、政務公開及議案提案的辦理等工作;協調系統內部工作,督促系統內部工作事項;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協助局領導搞好對外接待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基建修繕、車輛管理;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保衛、衛生、後勤保障等工作。
稅政股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及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法律法規、政策管理工作,並對其在全縣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調查研究、制定所管稅種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工作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對重點稅源進行監控和減免稅的政策審核工作;負責納稅人稅收政策業務培訓輔導和受理政策業務諮詢,組織開展各種稅收專項檢查。
徵收管理股負責對《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地方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征管改革、制定綜合性的稅收征管辦法,地方稅收綜合性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征管質量(“六率”)考核、稅務登記、納稅申報、違章處理、滯納金、稅收資料、稅收檔案、稅收發票的管理;負責各稅種征管辦法的審核及徵收管理工作,幫助基層解決征管中遇到的困難問題;負責稅務制服的管理工作,配合辦公室搞好稅法宣傳工作。
計畫統計股負責編制全縣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對稅款及規費款征、解、提、退進行核算,調查分析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縣經濟稅源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稅收及規費票證的管理,會計檔案整理和立卷歸檔;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財務、經費、固定資產和專項資金的核算管理工作,協助稽查局搞好內部審計工作。
規費管理股負責貫徹執行地稅部門徵收規費的法規和政策,對基層單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有關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研,對重點規費源進行監控;負責交費人政策業務培訓和受理政策業務諮詢;負責規費資料整理、立卷歸檔;負責組織開展各種規費專項檢查。
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政府各部門以及地稅內部涉及兩個部門以上的涉稅檔案的會簽會辦,參與起草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受理本縣涉及地方稅收的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聽證、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稅法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各稅種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
人事教育股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管理、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二級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學習教育培訓、基層地方稅務分局規範化建設、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職稱和工資統計報表、後備幹部的考察、培養、使用及推優評先工作。
監察室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黨的行政監察工作;配合紀檢組長搞好紀檢工作,協助黨組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查處全縣地稅系統幹部職工違法違紀案件,對舉報、來信來訪進行調查落實;負責全縣地稅系統行風建設工作。
直屬機構稽查局
一分局
二分局
三分局
四分局
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