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一)負責督促檢查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三、人員編制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4名。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正縣級,其行政隸屬關係不變。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檢查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
(三)負責分解、下達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中需要督查的目標任務,指導和協調市政府系統各目標責任單位擬定年度工作目標,按程式審核、報批,對目標責任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評。
(四)負責督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檔案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項;負責抓好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建設及其相關工作的落實、督查、推進工作。
(五)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目標管理和督查工作網路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培訓工作;圍繞昆明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督查調研。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一)督查一處
(二)督查二處
(三)督查三處
(四)綜合處
內設機構的職責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組織實施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三定規定”工作中負責審定印發,同時抄報市委編辦備案。
三、人員編制
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1名(副縣級)、副縣級督查員2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