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近年來,在歷屆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財政部門的關心支持下,旺蒼縣財政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創建川北經濟發展高地和‘綠谷紅城’縣級市”這一核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創新理財思路,認真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狠抓增收節支,最佳化支出結構,強化績效管理,有力地保障了促增長、調結構、控物價、惠民生一系列政策得到全面落實,圓滿地完成了各項財政工作目標任務,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堅強的財力保障,全縣財政改革和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職責
1、擬定和執行旺蒼縣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中、長期規劃;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巨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縣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全縣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2、研究、擬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中央轉貸的特種國債。
3、編制全縣年度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縣人大批准的縣本級財政預算;監督縣以下各級預算的執行,審編縣本級和全縣財政年度決算;擬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及財政專戶;核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具體辦法。
4、根據國家稅法和授權、聯繫、協調與國稅、地稅等部門的稅收業務工作,進行稅政檢查;調查研究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稅並提出合理化建議;參與地方稅制改革,會同稅務等部門上報地方稅制改革方案;擬定和審議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和有關稅款退庫及體退事項。
5、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需要全縣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計畫和有關國際收支事項;執行並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6、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級政府的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參與研究、擬定和執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
7、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績效評價;組織實施縣級企業國有資產權屬界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轉讓,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指導和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項工作;指導資產評估業務;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
8、管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縣級財政安排的經貿、農業支出、挖潛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縣級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資金;審查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的概、預、決(結)算;監督全縣地銀行、保險、證券、擔保行等地方金融機構財務;承擔政府性外債管理工作;負責彩票的監督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工作。
9、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和實施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有關具體辦法和補充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0、負責全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
11、制定財政科學研究教育規劃、組織財政業務和人才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指導財政系統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朱思全職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局全面工作。直管國庫股、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工作。
姓名:周元興
職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協助分管投資管理、政府採購、會計、財監財法工作。
姓名:何太明
職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
職責:負責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農業、經濟建設(企業),綜合(非稅收入)、外事外債金融工作。
姓名:蒲剛
職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
職責:負責縣國有資產管理局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人事、預算、文教行政政法、社會保障、鄉鎮財政管理、統計評價工作。
姓名:楊波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職責:協助分管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工作。
姓名:趙艷
職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職責:協助分管國庫股、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工作。
姓名:沈春林
職務:局黨組成員、局紀檢組組長
職責:負責局紀檢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許可股)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財政宣傳、文電、機要、檔案、督查督辦、保密、信息、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及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研究財政政策,指導全縣財政理論研究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綜合股(非稅收入管理股)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全縣經濟運行形勢及其對財政收支的影響,提出調整財政經濟政策的可行性意見和建議;研究、擬定財政改革規劃,負責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票據;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負責縣級非稅收入的監收和監交入庫;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等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全縣性和縣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批,參與收費標準的確定;擬定並執行彩票管理制度,負責彩票的監管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財稅法規制度股
綜合協調有關財稅、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議、解釋和上報工作;審核其它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條款;擬定全縣地方性財政稽查政策和制度;負責調處縣級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國家賠償費用;進行稅政檢查,監督稅收減免和提退等事項;制定年度財政檢查規劃;監督檢查局內各股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財務收支情況、會計信息質量情況;監督檢查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程式的合法性和內容的真實、完整性;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法紀和打擊報復的案件;檢查反映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審計機關對縣財政實施審計的業務協調工作;負責財政系統普法工作。
(四)預算股
擬定全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並調整縣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管理縣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的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編制縣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負責全縣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決策措施和建議;匯總年度地方預決算;擬定縣級與縣以下地方政府分配政策,負責縣及縣以下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辦理縣與地方財政結算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五)國庫股
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擬定補充規定和實施意見;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跟蹤分析縣級和全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國債轉貸資金專戶,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批覆縣級部門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銀行開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稅收減免和提退等事項;負責社會集團消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進行信息統計分析。
(六)教科文股
負責制定全縣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牽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事務規則》。負責掌握教科文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研究制訂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管理文化(文物)、出版、教育、計畫生育、科學、體育、通訊、廣播、民兵事業費、其他部門事業經費和財務;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審核縣級上述部門的年度預算和決算。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七)行政政法股
負責制定全縣行政政法部門財務管理制度,牽頭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掌握行政政法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負責擬制行政政法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監督和檢查行政政法部門經費開支情況;負責審核行政政法部門的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制定行政政法部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八)經濟建設股(企業股)
負責掌握分管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研究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的相關政策、制度;管理糧食、棉花、食糖、醫藥等專項儲備資金,管理糧食、副食品風險基金和糖油、肉食價差補貼、城縣公用等專項補貼;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管理縣級有關技改資金、科技創新等專項資金和補助經費,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決算;歸口管理和分配縣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補貼資金;參與管理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和組建企業集團、實施股份制改革工作,制定和實施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九)農業股
負責研究財政支農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監督農口事業、企業單位執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並進行扶貧資金的會計核算;研究提出農口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調處涉及分管部門(單位)產權糾紛,並依法進行行政仲裁等;負責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項目庫,及時審定和報批;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立項前的實地勘察和評估論證,項目實施中的測量、檢查、監督和指導,項目建成後的竣工驗收;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使用和管理;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會計核算,配合財政部門抓好資金的到位到項和到期有償資金的回收上解工作,配合審計部門搞好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竣工驗收的財務決算,及時、準確地編報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財務、工程、統計報表;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科技推廣套用工作;代縣政府起草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報告、批示和檔案,搞好宣傳調研和綜合信息工作;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社會保障股
制定全縣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我縣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和相關資金分配;監督配套資金的落實;負責掌握分管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研究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參與制定分管部門和單位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負責貫徹實施國家關於老紅軍、離休老幹部、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醫療政策及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和決算。
(十一)外事外債金融股
擬定和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擬定地方性外事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級外事經費;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協力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等貸款的轉貸、償還工作;負責政府性外債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建立償債機制;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擬定並貫徹執行地方商業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投資、擔保行、城縣信用社及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財務監管;掌握、分析、研究地方政府性負債情況;擬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監管地方政府性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風險。
(十二)會計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的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準則和制度,提出全縣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制訂並牽頭組織實施全縣會計監督檢查規劃;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組織實施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組織開展會計基礎規範化工作;管理和指導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職稱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加強代理記帳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協會工作;組織清理整頓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負責對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的資金和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進行績效評價,部門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包括基本支出績效評價、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十三)統計評價股
負責全縣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執行情況,對違法事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處理產權糾紛、產權登記、資產統計和匯總報表等基礎性管理工作,擬定地方性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指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工作,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培育和發展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縣場並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體制決定或批准企業國有資產的經營形式和國有企業的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拍賣,審批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的重大問題,組織清算和監繳被撤銷、被解散企業的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在境外的國有資產;對國家投資的分配和國有資產重大投資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對投資效益進行重點跟蹤監測;參與研究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和國家股權收益的分配方案並監繳國有資產產權收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指標體系,監督、考核和評價企業國有資產的資產負債、經營損益等財務狀況及經營效益狀況,選派本局代表參加監事會、董事會等產權管理組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國有資源性資產管理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參與處理重大產權糾紛;制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進入本縣評估的評估機構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其進行管理和監督,決定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並負責驗證確認評估結果;承辦縣政府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投資管理股
承擔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國土資源等部門的預算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能源、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財政政策;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預算管理;擬訂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建設投資項目決算監督;承擔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審核部門(單位)決算。研究制定政府經營性投資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財政投融資項目;負責歸口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辦理國債轉貸資金的撥付並實施財務監督,管理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概、預、決算的評審。
(十五)鄉鎮財政管理股
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農村公益性債務化解以及其他農村綜合改革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和擬定鄉鎮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有關政策制度;負責擴權強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財政改革工作,負責鄉鎮財政信息公開工作;參與縣對鄉鎮財政年度考核工作。
(十六)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
擬訂全縣政府採購政策和管理制度;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管理評審專家、供應商信息庫;負責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核准市級政府採購方式;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十七)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鄉鎮財政所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和群團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文化宣傳、職工教育等工作;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職工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職工的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財政系統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下屬單位
下屬一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旺蒼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職責:負責辦理財政資金支付,接受並審核部門報送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核定財政直接支付金額,開具財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計畫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與財政資金授權支付業務;核算國庫集中支付的執行情況,定期與國庫股、代理銀行、預算單位對帳;管理國庫支付信息,匯總並及時向有關業務科室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管理和使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有關賬戶;負責辦理財政賬戶的開設、變更和撤銷等事宜;管理財政歸集戶;積極推進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強對各項財政資金的管理,及時掌握資金動態,確保資金運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