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房地產管理局

2、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房地產交易、房地產經營單位和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 四、房屋產權監理中心:負責全縣房屋的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證的發放工作;負責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上市交易、房地產轉讓的發證工作;負責對辦理的房屋產權提檔歸檔工作。 七、縣房改辦:負責指導全縣住房制度改革;負責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房的審批工作;負責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歷史沿革

旺蒼縣房地產管理局成立於1995年6月,原系副科級事業單位。2002年4月,由旺蒼縣人民政府直接授權管理全縣房地產事業,升為正科級部門。

概況

旺蒼縣房地產管理局是隸屬於旺蒼縣人民政府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由旺蒼縣人民政府直接授權行使旺蒼縣全縣房地產事業管理職能。與旺蒼縣人民政府拆遷辦公室(系旺蒼縣人民政府授權管理全縣拆遷工作的副科級事業單位)、旺蒼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旺蒼縣人民政府危房鑑定辦公室屬一套班子,四塊牌子。

主要職責

1、負責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安全作業證的發放工作。
2、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房地產交易、房地產經營單位和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
3、負責對房屋權屬登記、房屋產權產籍、公有房屋、商品房預售、房地產廣告、房地產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私有房屋、住宅合作社、住宅小區、物業、房屋拆遷、房屋拆遷單位、異產毗連等管理工作。
4、負責對異產毗連房屋糾紛和危險房屋治理糾紛的調處和裁決。
5、負責對違反商品房預售管理規定、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房屋修繕管理規定、住宅合作社管理暫行辦法、城鎮住宅物業管暫行辦法、公有房屋管理規定、房地產市場估價管理暫行辦法、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房地產市場,指導房地產開發經營;指導和推動城鎮住宅建設,加強物業管理。
7、組織協調房地產業及住宅發展的交流和合作;形成和管理好全縣房屋檔案;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8、負責全縣住房困難戶住房保障工作。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房地產市場管理股、財務股、產權監理中心、檔案室、住房保障辦公室。
下轄旺蒼縣房地產交易所、米倉山房地產估價事務所、旺蒼縣廣廈房產測繪有限公司、旺蒼縣物業管理公司和旺蒼縣房產經營公司。
一、辦公室:
負責局內股室之間綜合協調、宣傳報導和文秘、收發、歸檔和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愛國衛生、普法、精神文明、安全保衛、環境綠化工作;負責局內各項管理制度的實施和督辦工作。
二、房地產市場管理股:
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房地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房產毗連房屋、房地產廣告、白蟻防治的管理工作;負責物業、住房維修基金徵集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中介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地產市場管理和違法案件房產糾紛的調處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全局財務工作;負責對下屬企業單位的財務監督、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統計報表工作。
四、房屋產權監理中心:
負責全縣房屋的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證的發放工作;負責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上市交易、房地產轉讓的發證工作;負責對辦理的房屋產權提檔歸檔工作。
五、房產檔案室:
負責資料整理、立卷、歸檔工作;負責檔案資料異動、編研、利用工作;負責科學管理和快捷查閱檔案工作;負責空白權證、卡、表冊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六、住房保障辦:
負責全縣住房保障工作,擬定城市住房保障工作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解決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並逐步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廉租住房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進行資格覆核。對城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業主的監督管理。
七、縣房改辦:
負責指導全縣住房制度改革;負責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集資房的審批工作;負責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房產交易所:
負責對房地產交易行為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審查房地產交易雙方主體是否合法,有關資料是否真實有效,核實房屋產權面積,對交易契約進行監證,辦理交易登記手續;負責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核發《房屋租賃證》;負責提供有關房地產法規、政策諮詢;定期公布房地產商場價格指數。

編制

截止2008年4月,全局共有職工44人,其中共產黨員22人,共青團員8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25人,高中以上文化19人,中級職稱4人,初級職稱31人。

位置

地址:旺蒼縣東河鎮鳳凰路6號
郵編:6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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