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駐防是屬於最高級的那一種,設廣州將軍一名。清初,占領廣州後,清軍便分散在老城(今越秀區範圍),圈地及強占民房駐紮,將所有地方官員趕出老城外,在外城(即明代所築的新城,今文明路至大德路一線之南,直至珠江邊)暫設衙署辦公,老城的衙署則由清軍占用。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才明令各衙門俱遷回舊城,而衙署建築為清軍破壞略盡,於是在老城新建以供使用。又劃定以歸德門至大北門為界,東邊為居民區,西邊為八旗駐地,兵民分開,被迫遷出城的居民,始得復還舊地。 乾隆二十一年(1756),又進一步將西城旗境劃分為十六段,滿漢八旗合駐。滿洲八旗八段,包括北起光塔路,南至大德路,東起解放路,西至西城根(今人民中路)這一地區。漢八旗八段包括南起光塔路之北,北至盤福路,東至解放北路以東之蓮花井、機巷一帶,西至西城根(今人民北路)地區。於是旗下街規模井然,自成一特殊街區了。清初八旗駐廣州的人數是3000人,連同隨軍眷屬,均居住在內。其後生齒日繁,漢八旗遂有出旗的辦法,以解決人口過多、閒散人員無法安排的困難。
廣州的駐防是屬於最高級的那一種,設廣州將軍一名。清初,占領廣州後,清軍便分散在老城(今越秀區範圍),圈地及強占民房駐紮,將所有地方官員趕出老城外,在外城(即明代所築的新城,今文明路至大德路一線之南,直至珠江邊)暫設衙署辦公,老城的衙署則由清軍占用。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才明令各衙門俱遷回舊城,而衙署建築為清軍破壞略盡,於是在老城新建以供使用。又劃定以歸德門至大北門為界,東邊為居民區,西邊為八旗駐地,兵民分開,被迫遷出城的居民,始得復還舊地。 乾隆二十一年(1756),又進一步將西城旗境劃分為十六段,滿漢八旗合駐。滿洲八旗八段,包括北起光塔路,南至大德路,東起解放路,西至西城根(今人民中路)這一地區。漢八旗八段包括南起光塔路之北,北至盤福路,東至解放北路以東之蓮花井、機巷一帶,西至西城根(今人民北路)地區。於是旗下街規模井然,自成一特殊街區了。清初八旗駐廣州的人數是3000人,連同隨軍眷屬,均居住在內。其後生齒日繁,漢八旗遂有出旗的辦法,以解決人口過多、閒散人員無法安排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