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周朝時候,天子予以分封天下土地,按照血緣來分。以長子為嫡,予以繼承和大統,得到君權和最大土地和奴隸。其餘從子為諸侯。諸侯以嫡從來分封自己侯國的土地奴隸,以下稱大夫,大夫而後為士人及至平民。
可以看出,在此是以男權至上法則的。在不斷血緣的延嗣和利益聚合的過程中,以及原始氏族的農耕文明發展,中國形成了特有的宗族利益集團。以姓氏為表征,以既得利益為主體要求約定形成族權。
族權有一系列規制,不同區域略有各自風格的。
在共同祭祀祖先和神靈的活動中,自上(天子)而下(具體到一個族一個群)形成了以推崇神權實質鞏固君父權的中國特有的制度。 都是為了壓迫人民,以利分封的封建制度有條理持續的延續下去。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細細分析,可以看出血緣和地域(土地)的劃定,是這套制度體系的根本。因此,對於妻的要求,是很必須苛刻的,因為血緣的混亂或其它旁支末節,都會對族權,或自少對本家的利益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