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旅遊業增加值(Tourism Value Added, 簡稱TVA)是由旅遊產業和經濟體的其他產業為回響境內旅遊消費而產生的增加值。旅遊業增加值是反映旅遊業對國民經濟貢獻的一個重要指標。國內有些資料在論及旅遊業發展時,將旅遊業總收入、旅遊創匯和旅遊業增加值三項指標並列,用以說明旅遊業發展取得的顯著成效。
測算方法
旅遊業增加值的測算思路是:通過需求信息的匯集,測算出境內旅遊消費;通過建立旅遊產業和其他產業生產賬戶,得出國內生產者的產出合計;考慮進口及國內產出、進口產品稅減補貼等因素,得出國內供給;將境內旅遊消費與國內供給進行比較,其目的是從供給中將旅遊業所占份額剝離出來,結果是得到一個表示旅遊者消費在每種產品的供給中所占份額的旅遊業比率;通過計算每種產品的旅遊業份額,可以匯總出每種活動的旅遊業份額以及每種活動中的中間消耗的旅遊業份額;計算產出中旅遊業份額和中間消耗的差額,可以計算出此種活動的增加值,將所有活動的增加值相加,就能得到旅遊業的增加值。
根據與可歸於旅遊者消費中間消耗產出價值的差額,可以測算旅遊者消費產生的增加值。而且將對應於所有活動的國內旅遊消費的增加值相加就得到旅遊業增加值。為了得出境內旅遊消費所產生的國內總產值,應該在旅遊業增加值上加上減去產品補貼的稅收和與旅遊產品相關的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