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職能
(一)代縣委管理施甸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二)負責引導全縣社會輿論,指導精神產品生產,對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實施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的領導。
(三)組織施甸縣經濟文化和整體對外形象的宣傳工作。
(四)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對全縣經濟發展戰略、重大經濟政策、重大經濟活動的宣傳。
(五)負責管理縣級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巨觀調控專項經費。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中共施甸縣委宣傳部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負責根據黨中央及省、市、縣委的部署,正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搞好調查研究,認真部署、指導、協調、檢查、考核全縣宣傳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縣幹部理論學習計畫,組織和指導理論教育、理論宣傳,掌握情況,交流經驗,督促檢查。會同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等部門對全縣幹部、職工進行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論和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抓好縣管幹部的理論培訓工作。
(三)會同縣委組織部管理意識形態口的領導幹部,對各鄉鎮黨委宣傳委員的任免提出意見;制定縣、鄉黨委宣傳幹部和有關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意識形態口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新聞專業人員、企事業政工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
(四)負責引導全縣社會輿論,指導、協調縣內新聞單位的工作。對縣廣播電視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指導。
(五)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聯繫縣文體局、縣文聯,對其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六)負責提出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法規;按照縣委的要求,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七)負責規劃、部署全縣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代管縣文明委辦公室;統一領導全縣對外宣傳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材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指 導、規劃全縣企事業單位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八)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關係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經濟政策、重大經濟活動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