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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音樂運動通常是指20世紀30年代興起的,由中國
共產黨領導的左翼音樂運動,以及抗日戰爭、解放戰
爭時期的革命音樂運動。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民族危
機日益嚴重。當時社會上卻流行著《毛毛雨》、《桃花江》、
《妹妹我愛你》之類的靡靡之音,麻醉毒害人民。音樂界中
又存在著有些人躲入象牙之塔,脫離現實、脫離民眾的狀
況。1932年聶耳在《中國歌舞短論》中即提出,要根據民眾
與時代的要求,“創造出新鮮的藝術。”翌年,聶耳、任光、
張曙、呂驥等成立了中國新興音樂研究會,探討中國新興
音樂的發展道路。1934年在中國左翼戲劇家聯盟之下,由
上述人員組成了音樂小組。此後,聶耳等音樂家深入人民
的鬥爭,學習中外優秀音樂遺產,以新的世界觀和新的方
法,創造出《義勇軍進行曲》等一批富有時代精神和民族
風格的革命歌曲,為新音樂運動開闢了道路。這些歌曲在
民眾中迅速流傳,促進了抗日救亡歌詠運動的發展。1935
年初,左翼音樂工作者開始組織救亡歌詠團體,積極開展
有組織的歌詠活動。這年年底,“一二·九”運動爆發後,
抗日救亡歌詠運動在各地迅速展開,形成具有全國規模
的廣泛的民眾運動。1936年先後發表了呂驥的《中國新音
樂的展望》(《光明》第一卷第五期),周鋼鳴的《論聶耳和
新音樂運動》(《生活知識》第二卷第五期)等文章,闡明新
音樂運動的目的、內容與方法。提出:新音樂運動是民族
解放運動和革命鬥爭的武器,新音樂必須堅持大眾化的
方向,新音樂遵循新現實主義(即社會主義現實主義)的
創作方法等。抗日戰爭時期,冼星海也曾寫《現階段中國
新音樂運動的幾個問題》對此發表意見(文章的一部分曾
在1940年7月的《新音樂》月刊上發表)。在國民黨統治
區,李凌、趙渢、孫慎等在1939年底組織起新音樂社,翌年
初又創刊了《新音樂》月刊,推進新音樂運動,直到解放戰
爭勝利以後。新音樂運動涉及對“新音樂”的理解。1956年
呂驥在中國音樂家協會第二次理事會(擴大)會議上總結
過去理論批評工作存在的問題時,指出:過去對“新音樂”
的概念,存在狹窄和不全面的認識,不利於團結更多的音
樂家一道工作。並指出應當根據毛澤東關於新民主主義
革命和新民主主義文化的分析來認識“五四”以來的新音
樂,即人民大眾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的音樂文化(見
《音樂建設文集》內呂驥:《關於音樂理論批評工作中的幾
個問題》,音樂出版社1959年)。因此,談到30年代以來的
“新音樂運動”,通常是指在當時音樂發展中發揮了巨大
作用的,以聶耳、冼星海為代表的革命音樂運動。而講“新
音樂”傳統,或廣義的“新音樂運動”,則應包括“五四”以
來一切愛國的、民主的、反帝反封建的、具有進步意義的
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