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
溪東村道路通暢,基礎設施良好。村內環境衛生狀況良好。村廣場配備健身設施,供村民鍛鍊身體。民眾生活和諧、安寧。領導班子
村報賬員: 童志華村書記: 童小鵬
村文書: 江宏光
村主任: 童春全
村規民約
一、堅持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自覺履行公民義務,為建設文明富裕的新農村貢獻力量。二、愛國家、愛集體、勤勞致富、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助殘扶弱、文明處事、禮貌待人、樂於助人、見義勇為、爭當文明村民。
三、維護社會秩序,愛護公物,自覺保護公共設施,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為擾亂社會秩序,干擾村兩委管理活動,侵犯村民人身權益和公私財物的行為,應積極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承擔醫藥費用;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於村幹部因工作遭受報復,致使人身、財物受到傷害和損失的,在案件未查清前,可由村集體經濟先行給予借款;
四、嚴禁賭博,倡導文明健康的娛樂活動。對賭博行為,每個村民都有規勸和向公安機關舉報的義務;
五、尊老愛幼。村民應積極履行贍養和撫養義務,確保村民老有所養,確保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對不履行義務的,村委會有權督促並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司法機關處理;
六、嚴格規劃建房制度。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嚴禁超標準用地。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審批,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對未批先建或不按審批規定建房的,村委會有權制止並責成其拆除;拒不拆除的,村委會可移交職能部門進行處理。
七、嚴格土管理制度。全體村民均有保護耕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村裡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嚴禁毀田挖砂或取土,對亂占濫用土地的違法行為,報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處罰;因國家集體建設需統一徵用土地的,對土地使用者給予以下補償。
1、基礎設施方面的,如做渠道、機耕路、村莊大道等基礎設施的,按照徵用一次處理。
2、國家集體統一徵用的土地按照村原土地徵用政策處理,承包組的土地徵用款的分配方案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戶主代表通過方可實施。
八、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制度。確因農業、林業生產性需要用火,必須按《開化縣森林防火管理辦法》規定審批,嚴禁擅自用火。在森林防火高火險天氣期間,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如發現一次用火,違者需支付違約金100-200元,造成森林火災,按有關規定賠償損失和撲火費用,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本村森林防火小分隊成員及其有能力的成年男子應立即上山撲救,撲救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
九、嚴格保護森林資源。村民應自覺服從鎮、村林業組織的管理,遵守憑證採伐林木製度。嚴禁盜伐、濫伐、非法收購等行為;
1、盜伐森林或林木行為,沒收其盜伐木材,並處盜伐林木價值的3-5倍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移交林業主管理部門處理;
2、濫伐森林或林木行為,沒收其濫伐林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的2-3倍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移交林業主管部門處理;
3、嚴禁在封山區、生態公益林內砍柴,違者處50-100元的違約金;
4、嚴禁無證收購木材,違者,村護林組有權沒收木材和運輸工具,並處木材價值10-30%的違約金;
5、本村範圍內的古樹、名木要加以保護,嚴禁剃枝、剝皮等破壞行為,違者處500-1000元違約金,情節嚴重的上報縣林業主管部門處理;
6、嚴禁毀林開懇、採種和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等行為,違者處其價值的 1-3倍的違約金。
7、對辱罵、毆打護林人員行為,除公開檢計、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外,村委會有權追加收取100-200元違約金,情節嚴重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嚴格執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提倡晚婚晚育,做到結婚先登記,生育二胎先審批;對計畫外懷孕拒不採取補救措施導致計畫外生育的及有漫罵、侮辱、毆打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對違反計畫生育而外逃的,還要承擔相應的工作費用。
十一、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對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參加初檢、不參加復檢和體檢合格拒絕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積極推進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喪事大操大辦。對不服從殯葬管理的,村委會有權按照《開化縣殯葬管理條例》及村公墓管理辦法的規定,採取一定的措施,維護村公墓管理秩序,並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三、愛清潔講衛生,綠化美化居住環境,保持良好的村容村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