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鄉隸屬虎林市管轄。位於市境東部,七虎林河南岸,東與虎頭鎮毗連。鄉政府駐地距城區60公里。1972年從偉光公社和東風公社遷移部分社員來此地建點開荒。1975年9月,正式成立新興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政社分開,改為新興鄉。
新興鄉全境地勢西高東低,屬沼澤平原。沿河有4處提水站,用於旱田灌溉和種植水稻。全鄉總面積509平方公里,有耕地5.8萬畝,主要農作物有小麥、大豆、玉米和水稻。全鄉共轄新興、新勝、新偉、新利、新慶、新崗、新平等7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338人,其中滿、朝鮮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5%。鄉政府駐地新興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