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新興縣氣象局的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新興縣氣象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災害作出初步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開展各項氣象業務、服務工作。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貫徹執行《廣東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鑑定等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象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區域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新興縣氣象局(台)正股級內設機構5個:氣象災害防禦管理辦公室(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簡稱防災辦)、辦公室(人力資源股)、站網管理股、預報股、發展改革與財務股等。
(1)氣象災害防禦管理辦公室(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在上級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本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本區域氣象災害防禦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急預案;負責組織氣象防災減災體系的建設;負責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負責組織管理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等工作。承擔安委會賦予氣象部門的工作任務;擬定地方性氣象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氣象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承辦有關氣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歸口管理氣象標準化和涉外氣象活動工作;組織建立氣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對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等的監察。
(2)辦公室(人力資源股)
承擔文秘、檔案、宣傳、信息、保密、保衛、計畫生育、信訪、對外交流合作、會務、紀律檢查、效能監察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起草綜合性工作計畫、總結、制度;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本級黨組管理幹部違紀案件的查處和申訴工作;負責局(台)本部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氣象文化等工作;協助局(台)領導協調股室、直屬單位日常工作。負責本級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教育培訓、人才工作、職稱評聘、人事檔案、幹部調配、獎懲等各項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本部和指導下屬單位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3)站網管理股
承擔本區域氣象站網的建設管理;負責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和處理;承擔氣候資源普查、測驗、資料整編和氣象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突發氣象災害應急監測工作;負責本區域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等工作。
(4)預報股
承擔本區域氣象情報信息收集處理和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製作;組織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聯防;負責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承擔本區域應對氣候變化的氣象基礎工作;承擔大氣成分評估、預報、預警工作;承擔突發事件應急氣象服務保障等工作;承擔本區域氣象情報信息採集、處理和預測預報技術的科研組織和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本區域氣象信息化等工作。
(5)發展改革與財務股
負責編制本級氣象事業發展改革規劃、計畫;協調完善部門雙重計畫財務體制;負責本級氣象部門綜合預算管理;承擔局(台)本部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審核重要氣象建設項目的立項和方案;負責本級氣象部門國有資產、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資金賬戶、會計核算、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本級氣象部門各類資金管理和氣象科技服務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