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產品名稱]新編中國共產黨黨內規章實用速查大全[作者] 《新編中國共產黨黨內規章實用速查大全》編寫組 編
[出版日期] 2013-6
[出版社] 紅旗出版社
[開本] 16開
定 價:98.00元
內容簡介
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黨要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我們黨擔負著團結帶領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任。黨堅強有力,黨同人民保持血肉聯繫,國家就繁榮穩定,人們就幸福安康。形勢的發展、事業的開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們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可見,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對於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性。《新編中國共產黨黨內規章實用速查大全》一書總體上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體例來編寫,全書分為總類、黨員、黨的組織及組織制度、黨的幹部、黨的紀律及紀律檢查五篇內容。全書收錄了常用的現行有效的黨內規章,包括最新發布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六項禁令》《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等規章,為方便讀者查詢,《新編中國共產黨黨內規章實用速查大全》在目錄編排上更加一目了然,實現了能夠快速查詢到規章具體內容的功能。
目錄
第一篇 總類中國共產黨章程
總綱
第一章 黨員
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
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
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
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
第六章 黨的幹部
第七章 黨的紀律
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第九章 黨組
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
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六項禁令
第二篇 黨員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
第三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五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六章 附則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印製、使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2004年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黨員權利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五章 附則
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
關於做好黨員聯繫和服務民眾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係管理的暫行規定
關於《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填寫使用和印製說明
《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填寫使用和印製說明
第三篇 黨的組織及組織制度
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設定
第三章 基本職責
第四章 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和發展
第五章 基層黨內民主與監督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 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
第八章 對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第九章 附則
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黨校的設定和領導體制
第三章 班次和學歷
第四章 教學工作
第五章 科學研究工作
第六章 學員管理
第七章 隊伍建設
第八章 機關黨的工作
第九章 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和經費保障
第十章 執行與監督
第十一章 附則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黨組織設定和領導關係等
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在實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中加強黨的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關於在社會團體中建立黨組織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設定
第三章 職責任務
第四章 經濟建設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章 幹部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
第七章 黨員隊伍建設
第八章 附則
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代表的選舉
第三章 委員會的選舉
第四章 選舉的實施
第五章 監督和處分
第六章 附則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代表的產生
第三章 委員會委員的產生
第四章 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的產生
第五章 呈報審批
第六章 選舉的實施
第七章 監督和處分
第八章 附則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職責
第三章 組織原則
第四章 議事和決策
第五章 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第六章 監督和處分
第七章 附則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國共產黨黨內統計工作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的意見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四章 行文規則
第五章 公文擬制
第六章 公文辦理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篇 黨的幹部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
第三章 民主推薦
第四章 考察
第五章 醞釀
第六章 討論決定
第七章 任職
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
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
第十章 交流、迴避
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
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
第十三章 附則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
第三章 考試
第四章 組織考察
第五章 決定任用
第六章 紀律和監督
第七章 附則
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制定方案、報名與資格審查
第三章 筆試與面試
第四章 民主測評與組織考察
第五章 任職
第六章 紀律與監督
第七章 附則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工作的意見
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
推薦人選表決辦法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
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黨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與職責
第三章 黨代表大會代表開展工作的方式
第四章 黨代表大會代表履行職責的保障
第五章 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的終止和停止
第六章 附則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暫行規定
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條件和資格
第三章 數量和結構
第四章 選拔
第五章 培養
第六章 管理
第七章 任用
第八章 組織領導
第九章 紀律
第十章 附則
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內容
第四章 考核程式
第五章 考核結果的評定和運用
第六章 考核機關
第七章 考核的紀律與監督
第八章 附則
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因公辭職
第三章 自願辭職
第四章 引咎辭職
第五章 責令辭職
第六章 相關事宜
第七章 附則
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的通知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
中央組織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委員會關於做好國有改制和破產企業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
第四章 內容與方式
第五章 教育培訓機構
第六章 師資、教材、經費
第七章 考核與評估
第八章 監督與紀律
第九章 附則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監督檢查的對象和內容
第三章 檢查的方式
第四章 日常監督
第五章 調查核實
第六章 紀律和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交流對象
第三章 交流範圍和方式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五章 交流工作紀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附則
中共中央組織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部分高等學校領導幹部職務
任期辦法(試行)》的通知
地方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任職條件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
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
2010-2020年幹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
第五篇 黨的紀律及紀律檢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章 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二章 違紀與紀律處分
第三章 紀律處分運用規則
第四章 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六章 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第七章 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第八章 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
第九章 貪污賄賂行為
第十章 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
第十一章 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第十二章 失職、瀆職行為
第十三章 侵犯黨員權利、公民權利的行為
第十四章 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第十五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三章 檢查考核與監督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五章 附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總則
第一章 廉潔從政行為規範
第二章 實施與監督
第三章 附則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廉潔從政行為規範
第三章 附則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關於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若干規定的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廉潔自律若干行為準則
第三章 實施與監督
第四章 附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中的共產黨員違反宣傳紀律黨紀處分暫行規定
關於省、地兩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
具體規定(試行)
關於各級領導幹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廉潔從業行為規範
第三章 實施與監督
第四章 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第五章 附則
關於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反廉潔自律“七項要求”政紀處分規定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協調
第三章 審計內容
第四章 審計實施
第五章 審計評價與結果運用
第六章 附則
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共產黨員在涉外活動中違犯紀律黨紀處分的暫行規定
黨員領導幹部犯嚴重官僚主義失職錯誤黨紀處分的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分則
第三章 附則
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
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問責的情形、方式及適用
第三章 實行問責的程式
第四章 附則
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於高級幹部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規定
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監督職責
第三章 監督制度
第四章 監督保障
第五章 附則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對黨員幹部加強黨內紀律監督的
若干規定(試行)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共產黨員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黨紀處分的
若干規定(試行)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共產黨員在經濟方面違法違紀黨紀處分的
若干規定(試行)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機構設定
第三章 工作程式
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五章 紀律與責任
第六章 附則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實
第三章 立案
第四章 調查
第五章 移送審理
第六章 對辦案人員的要求
第七章 附則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實
第三章 立案
第四章 調查
第五章 移送審理
第六章 對辦案人員的要求
第七章 附則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範圍
第三章 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保障黨員的合法權利
第五章 審理案件工作程式
第六章 對案件審理工作人員的要求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程式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違紀案件的受理
第三章 違紀案件的審理
第四章 複查案件的審理
第五章 備案案件的審理
第六章 執行監督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處理檢舉、控告、申訴的程式和方法
第三章 受理機關的職責和工作要求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 附則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對妨礙違紀案件查處的黨組織和
黨員黨紀處分的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被檢查人
第三章 案件知情人
第四章 發案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
第五章 檢舉控告人
第六章 辦案人員
第七章 其他組織和人員
第八章 附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
關於加強黨內監督,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的規定
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
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關於維護黨的紀律嚴肅處理
黨風方面若干突出問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