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簡稱兵團)組建於1954年,承擔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的歷史使命。根據黨中央關於兵團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和中央編委關於兵團機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區黨委、兵團黨委關於兵團深化改革和兵團機關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設立兵團教育局,正廳級,為兵團行政工作部門。

基本信息

機構改革

根據黨中央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和中央編委關於兵團機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要求,按照自治區黨委、兵團黨委關於兵團深化改革和兵團機關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設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正廳級,為兵團行政工作部門。

健全和轉變“政”的職能

(一)體育局職責劃給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關管理和指導兵團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仍需保留在教育局。

(二)承接自治區人大、政府的行政授權。

1.民辦教育管理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2.中外合作辦學管理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3.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

4.中國小校、中職學生學籍管理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5.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6.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管理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兵團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規章、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管理兵團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與繼續教育、社區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

(三)指導和管理兵團學歷教育及考試招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高等、中等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協調兵團教育系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高新技術的研究及成果轉化工作。

(五)指導兵團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兵團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六)指導兵團教師繼續教育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擬定兵團教育經費籌措、管理相關政策,負責教育工程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管理兵團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出國留學和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九)負責兵團語言文字工作、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工作。

(十)組織實施兵團中國小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負責兵團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

(十二)承擔兵團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

(十四)承辦兵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檔案、保密、財務、後勤工作;擬訂兵團教育工作管理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承辦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二)人事處(教師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紀檢、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兵團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評優表彰工作;指導兵團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統籌管理兵團中國小教師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兵團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和各類培訓;負責兵團團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招錄工作;指導兵團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兵團南疆團場學前雙語教育幹部支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發展規劃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擬訂兵團教育事業發展和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教育工程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兵團大中專院校設定、撤銷、變更等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兵團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編制和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擬訂兵團民辦教育發展有關政策;統籌協調和推進兵團教育扶貧及教育信息化建設;擬訂兵團教育經費籌措、管理有關政策,負責有關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兵團教育事業、經費、基建統計和分析工作;統籌協調、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統籌指導和管理兵團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教育對外開放有關政策,負責兵團留學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漢語國際推廣、教育涉外監管等工作。

(四)基礎教育處

管理兵團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和中國小德育工作;擬訂兵團基礎教育事業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及課程教學改革等工作;擬訂基礎教育專項工程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幼稚園及中國小教材教輔資料的管理,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指導和管理兵團中國小教學儀器裝備工作;負責推廣指導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工作;組織國語水平測試。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制定兵團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專項建設規劃;負責指導和管理兵團職業院校教育教學和專業設定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兵團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和德育工作;負責內地新疆中職班招生錄取工作;審核中等職業教育學生畢業證書;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和管理兵團繼續教育、社區教育和老年教育,協調推動兵團全民終身學習體系建設工作;承辦兵團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六)高等教育處(兵團學位辦公室)

指導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本科學校專業調整、建設工作;指導、協調高校科研和產學研結合工作;協調、指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社會科學工作和科學技術工作;指導學校學生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兵團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和學位工作;指導博、碩士學位授予點的建設;指導重點學科建設;指導教學質量、辦學水平的檢查評估;協調內地高校對口支援兵團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兵團各類高等教育和大中專院(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兵團下達的招生計畫。

(七)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

指導兵團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檔案;組織、指導兵團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學校開展體育競賽、衛生與健康、藝術展演、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等活動;指導和管理兵團教育系統校園安全穩定工作。

(八)兵團教育督導辦公室

擬定兵團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兵團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承辦兵團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九)兵團學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辦公室

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指導教育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建工作,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教育工作和意識形態領域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引導,加強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人員編制

兵團教育局行政編制35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副師級督學1名,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直屬事業單位

1.兵團教育教學研究室

2.兵團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兵團中國小電化教育館、兵團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3.兵團勤工儉學辦公室(兵團學生資助中心)

4.兵團第一中學

5.兵團第二中學

6.兵團第三中學

7.兵團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8.石河子工程技術學校

9.兵團廣播電視大學

10.兵團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11.兵團競技體育運動學校

12.石河子大學護士學校

13.兵團工貿學校

14.石河子大學

15.塔里木大學

16.民族教育工作辦公室

局委領導

姓名 職務 分工
黎興平 兵團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劉培俊兵團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援疆)
劉景峰 兵團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桂蓮 兵團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鄭立峰 兵團教育局(體育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師級督學

兵團教育概況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成立於1954年10月,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的歷史使命,實行黨政軍企合一體制,在所轄區域內,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自行管理內部行政、司法事物,在國家實行計畫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

60多年來,兵團廣大幹部職工發揚“熱愛祖國、無私奉獻、艱苦創業、開拓進取”的兵團精神,按照“不與民爭利”的原則,在天山南北的沙漠邊緣和邊境沿線,英勇奮鬥、艱苦創業、保衛邊疆、建設邊疆,充分發揮著生產隊、工作隊、戰鬥隊的作用,與新疆各族人民一起,為促進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增進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維護祖國統一作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目前,兵團下轄14個師、9座城市、178個團場和2000多個連隊,分布在自治區14個地州境內,總人口283.41萬人。

兵團教育事業是兵團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她伴隨著兵團事業的發展而發展。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在內的較完整的教育體系。截至2017年底,兵團有各級各類學校601所,在校學生48.13萬人,教職工4.3萬人。其中幼稚園281所,在園幼兒7.82萬人,教職工6784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97.67%;中國小學校292所,在校學生人30.11萬人,教職工2.92萬人,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98.42%;中職學校20所,在校學生人2.72萬人,教職工1472人,高中階段毛入學率92.68%;高等學校8所,普通高校在校生5.37萬人,教職工4627人;成人高校在校生2.12萬人,教職工924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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