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就業服務局

(六)承擔全縣城鄉就業、失業和失業保險的各項統計報告工作。 (七)組織指導各鎮(街)勞動保障所做好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為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村剩餘勞動力就地轉移和勞務輸出提供服務,促進其就業。 (八)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各項服務,承擔勞務輸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構簡介

新田縣就業服務局成立於1978年,前身為新田縣勞動服務公司總裁,2002年更名為新田縣就業服務中心,2008年再次更名為就業服務局,內設綜合辦公室、城鄉就業股、失業保險股、小額擔保貸款中心和勞動保障服務站。主要負責全縣城鄉就業再就業、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失業保險、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工作,現有工作人員17名。
近年來,就業服務局大力推進全縣就業再就業工作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建立健全了各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台,並與全國六個省20多個地(市)的60多家職業介紹中心及企業建立了勞務協作關係,構築了就業服務大網路。就業與培訓工作紮實有效,就業服務局在2003年、2006年、2007年和2009年分別被告上級評為就業再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為城鄉貧困家庭的致富、為構建合諧新田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就業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相應政策和實施辦法;編制全縣就業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工作,負責本縣企業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的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基金管理、失業人員的申領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的核發工作,負責籌措和管理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和促進就業再就業資金。
(三)建立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勞務交流、職業介紹、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為勞動力供需雙方實現雙向選擇提供服務。組織實施全縣勞動力市場及其信息網路建設;開展就業預測預報工作,掌握並發布勞動力資源和用人需求信息。
(四)指導全縣職業介紹、就業培訓機構的建設和發展,推動社會各方面舉辦多層次、多種形式的培訓班,組織實施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再就業培訓及其它培訓;組織實施勞動力預備制度。
(五)協調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協調做好對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各項政策規定;參與、指導社區就業服務工作的開展。
(六)承擔全縣城鄉就業、失業和失業保險的各項統計報告工作。
(七)組織指導各鎮(街)勞動保障所做好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為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村剩餘勞動力就地轉移和勞務輸出提供服務,促進其就業。
(八)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各項服務,承擔勞務輸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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