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以案說法:民法篇

【法律行為】 【物權】 【所有權】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5年6月1日)
平裝: 326頁
開本: 16開
ISBN: 7300065031
條形碼: 9787300065038
尺寸: 21.4 x 17.8 x 1.3 cm
重量: 422 g

作者簡介

姚輝,1964年出生。先後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和中國人民大學,分別獲法學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曾留學日本東京大學。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內容簡介

新版以案說法:民法篇》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結合案例對民法的基本制度加以解釋和說明,以期達到使人們知法守法和學法用法的目的。運用生動、清晰、明了的語言,對案例加以評析,使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民法。是一本較為全面的民法參考用書。

媒體評論

書評
法律為民從生活的規範,亦應為民眾能夠掌握運用的工具,新版以案說法叢書秉承這一宗旨,力求做到以下幾點:1在體例設計上,一改案例叢書羅列案例的做法,而是對有關的案例進行體系化,依照各部門法的結構予以排列,邏輯鮮明,層次清楚。2在內容安排上,各個部分擷取了一些關鍵的術語進行闡釋,做到學理與案例的契合,並附上了法律文書參考文本,便於讀者理解運用。3在案例選取上,捨棄了那種僅僅為某一具體問題設計案例的做法,選擇了現實中影響較大的,公開的真實案例,使讀者可以真實感受現實生活中法律的複雜性。
小案例,生動有趣,盡展世事滄桑;大法律,平等公正,判斷是非曲直。

目錄

總則一、一般規定
(一)術語解釋
【誠實信用】
【公序良俗】
(二)案例
1.哪些屬於民事法律規範的調整範圍?
2.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3.違反誠實信用也應承擔法律責任
4.作出有違公序良俗的服務行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二、民事主體制度
(一)術語解釋
【民事權利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
【監護】
【宣告失蹤】
【宣告死亡】
(二)案例
1.受害人之遺腹子的生活補助費是否應該得到賠償?
2.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應由其何人承擔賠償責任?
3.間歇性精神病人簽訂的契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卻實際存活時其是否有權實施法律行為?
5.公司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是否應由公司股東對其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6.公司超越經營範圍的行為是否有效?
7.沒有簽合夥協定能算是合夥嗎?
8.合夥事務的管理許可權及效力如何?
三、民事法律行為制度
(一)術語解釋
【意思表示】
【法律行為】
(二)案例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的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2.能否由他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提出離婚訴訟?
3.惡意串通的法律行為效力如何?
4.非自願的情況下所簽的欠條法律效力如何?
四、民事代理制度
(一)術語解釋
【委託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無權代理】
【表見代理】
【間接代理】
(二)案例
1.已離職的員工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契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什麼情況下構成表見代理,其法律效力如何?
3.本案可否適用表見代理制度
五、時效和期間
(一)術語解釋
【時效】
【取得時效】
【訴訟時效】
(二)案例
1.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不再受法律保護
2.信訪能否作為訴訟時效中斷事由
3.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經債務人同意履行仍受法律的保護
4.撤銷權的除斥期間從何時起算物權法
一、總則
(一)術語解釋
【物權】
【不動產】
【動產】
【孳息】
(二)案例
1.孳息究竟歸誰所有?
2.動產所有權何時開始移轉?
3.房屋產權登記證書的法律效力
4.轉讓未辦產權證的房屋的契約是否有效?
5.房產確權糾紛以什麼為憑證?
二、所有權制度
(一)術語解釋
【所有權】
【善意取得】
(二)案例
1.共同共有人未經另一共有人同意處分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2.如何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動產的所有權?
3.不動產能否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三、用益物權制度
(一)術語解釋
【用益物權】
【地役權】
(二)案例
1.共同使用權是否因物的所有權轉讓而喪失?
2.如何取得地役權?
四、擔保物權制度
(一)術語解釋
(二)案例
一、契約的成立與生效
二、契約的履行
三、契約的變更和解除
四、違約責任
五、契約法分則
侵權行為法
一、一般規定
二、一般侵權民事責任
三、特殊侵權民事責任
附錄:法律文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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