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新泰市鹽務局為新泰市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新泰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泰安市鹽務局。
新泰鹽業分公司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為泰安鹽業公司的直屬分公司。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的法律、法規、政策。
2 、研究制定全市鹽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3 、負責全市食鹽專營工作,對加碘鹽的生產、加工、運銷、經營和質量檢測實行統一管理。
4 、負責鹽政管理工作,對全市的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全縣食鹽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
5 、加強行業管理,推進所屬企業體制和機制改革,指導企業搞好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工作。
6 、對小業鹽實行計畫管理。
7 、統一管理鹽業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評價鹽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 、組織領導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科、業務科。
下屬鹽政稽查隊、客戶服務部等。
領導班子
新泰市鹽務局局長、新泰鹽業分公司經理:陳士軍,負責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