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縣境中部偏西,西與巴彥縣為鄰。鄉政府駐地距縣城58公里。原屬新民區管轄,1950年10月改隸第八區。1956年春,撤區劃鄉,設定新勝鄉。1958年3月,併入新民鄉,同年9月改稱新民人民公社。1962年從新民公社劃出成立新勝公社。1984年春,改為新勝鄉。
新勝鄉全境大部分為山地丘陵地帶。總面積12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7.1萬畝,以種植玉米、大豆為主。鄉辦工業有農具、木器廠等。全鄉共轄新勝、新建、新安、新興、新春、新豐、新合、新發、新富、新光等10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9444人,其中滿族人口約占1%。鄉政府駐地新勝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