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簡介
文淵閣成立於2005年1月1日,致力於新一代文學的弘揚和發展,吸納各方面人才,聚五湖四海之墨,提供優良的學習環境和交流場所。結合詩詞曲賦、散文、小說、現代詩歌、楹聯、書法等與一體正規化社會團體。
至今,社團已開設三個組織機構(領導組,工作組,創作組,),下設五個(策劃部,編輯部,文學部,宣傳部,書法部,)主要部門;並傾力打造社刊《莘莘人大》及系列刊物。
社團社徽
白底紅印:人大文淵四字。顏色為中國人民大學代表色:人大紅。
社團歷程
2005年1月1日,不成形的中國人民大學文淵閣簡單組織建立,規章制度不完善,社員3人,秦夫之任社長。
2005年5月10日,建立中國人民大學文淵閣百度百科詞條。
2006年2月23日,重組人員,完善規章制度,面向人民大學全體擴招。
2006年10月1日,大力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內部qq群及公共貼吧。
2007年5月15日,成立新一屆管理組,開始培養新手編輯和管理人員。
2007年10月30日,著手舉辦【閒月·清風】首屆人民大學古風詩詞大賽。
2007年12月15日,詩詞大賽圓滿結束。
2007年12月20日,交流平台制度改革,文學社初步成形。
2008年1月1日,閒月文學社正式成立,開始大量招募社員,領導組換屆選舉結束,秦夫之任社長,劉笑寒任副社長。
2009年3月30日,《莘莘人大》創刊。
2009年12月31日,機制改革,成立理事會,及各分部。
2010年1月3日,文學社社員筆友達兩百餘人。
2012年3月28日,《莘莘人大》開始組稿。
2012年7月30日,文學社第三次換屆選舉,劉笑寒任社長,滄海任副社長。
2013年5月17日,成員社正式成員發展至20人,多是強勁寫手,作品有刊物發表。
2013年10月11日,《莘莘人大》開始排版,預約。
2014年6月9日,協辦:首屆大家風範首都地區網路青少年文學大賽。
2014年6月11日,執社與廊坊博林印務公司簽訂合作協定。
2015年6月20日,《莘莘人大》正式出刊,首刊紀念。
2015年7月31日,文學社舉行第四次換屆選舉,滄海任社長,熊龍隆任副社長。
社團宗旨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止於至善。道能弘文,文以載道,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致力於創建新文化,傳承源遠流長的中華文化,致力於成為國內知名的大學文化社團。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文學社性質:中國人民大學文淵閣是由人民大學文學愛好者共同志願組織結成的共贏非盈利性的、成立於2005年1月的文學社團。
第二章 社員
第二條 :
社員條件凡愛好文學,樂於參加文學社活動,並承認本章程的文學愛好者,均可成為本社成員。
第三條會員入會程式
1、提出入會申請
2、經人事部討論通過
3、通知申請人審核通過並完善相關資料
(一)凡我社社員在我社範圍內擁有以下第四條至十條權利:
第四條我社社員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對本社發展提出合理建議和重大決策的表決投票權;
第五條我社社員擁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參與幹部職務選拔的競選和投票權;
第六條我社社員擁有諮詢監督權:對本社團經費管理及組織過程等諮詢監督的權利;
第七條我社社員擁有退社自由權:享有合理退社自由,但不得隨意退社,退社後重進需管理層決策
第八條我社社員擁有推薦權:可以推薦社內外優秀稿件或社外人才加入本社;
第九條我社社員擁有評優權:均有機會參與評選“優秀社員”的榮譽稱號,獲得證書和獎勵;
第十條我社社員擁有培訓權:均有機會獲得社內安排的一切培訓;
(二)凡我社社員在我社範圍內需履行以下第十一條至十五條義務:
第十一條遵守本社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委會決議。維護文學社聲譽和利益。積極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支持文學社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遵守文學社章程,文明禮貌,社員之間團結互助,樂於奉獻。
第十三條積極向文學社提出寶貴意見,不參加非法活動。
第十四條自覺遵守本章程,促進我社團結和發展,維護我社榮譽和尊嚴的義務;
第十五條須接受並完成我社交辦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我社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六條我社獨創組織體系——設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主席台社長、副社長、各部長(和副部長)組成各部門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和幹事若干。
第十七條設立我社電子刊物編輯部,相關部門負責。同時印刷實體社報《莘莘人大》。
第十八條在我社原則上使用真名,也可附增筆名。
第十九條各部門規章在不違背本章程的基礎上由各部門組織制 定,交主席團審定、由社員會議通過。
第四章 活動
第二十條我社支持各部門積極舉行活動,但涉及本社利重大事項的應向主席團遞交申請書。
第二十一條申請沒被通過的須無條件服從;申請一旦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申請書的內容執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各部部長不能推諉責任,盡一切努力協助開展好活動。
第二十二條活動結束後各部部長或指定人員要進行活動總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後再犯同樣的錯誤。
第二十三條本社保留審稿和退稿的一切權利,保留不事先通知作者而將已發稿件隨時撤銷和刪除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對於剽竊、抄襲作品,我們將不審核通過,本社團作為文學愛好者的交流場所,對剽竊、抄襲行為的發生不具備充分的監控能力,但是一經發現,負有刪除剽竊、抄襲作品停止繼續傳播的義務。本社對在我社團上實施的此類侵權行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侵權的法律責任由剽竊、抄襲者本人承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修訂:本章程修訂權歸主席團,並經社員會議2/3的成員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解釋: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主席團。
第二十七條監督:本章程監督權歸全體社員。
第二十八條執行:本章程執行權歸各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九條實施: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三十條對於本規章的修改應提請全體社員同意,並在大會表決上有一半社員同意的基準下給予修改,並及時將修改結果公開於眾。
第三十一條在文學社日常行為中出現的其它問題,負責人應給予及時補充說明,並提請社員會議同意修改本規章。
第三十二條實施:本章程經社員會議通過並即日頒布開執行。
第三十三條當管理部出現決策異議時(例投票1:1),最終決策權交社長所有,未出現決策異議時,社長無權行使該權利。
2005年1月1日
中國人民大學文淵閣全體
社團社規
1、請假條例
①在官方號開請假貼,社員留言。
②請假時間:至多三個月。三個月未歸,當做自動退社,管理清退。
③請假先申請,回來及時銷假。
④大四黨可以請半年假,考研黨可請假一年。
2、潛水
①萬年潛水者,先予以警告。三次不聽者,清退處理。
②潛水時間一個月,管理會提醒補假條,詳見請假條例
③月初第一個周末,管理會審查發言記錄
3、作業問題
①每月布置次數,以及交作業時間,由各部部長自行決定。
②各部門管理及時批判作業,好的上傳至官方號發表,或選出來出電子雜誌。
③允許3次欠作業,欠的話在官方號留言板留名,請假時期作業不計。
④每隔半年碧海瀟葉文學社會進行一次考核,未參加考核者清退出群。
⑤作業不準抄襲,一經多次發現且不聽勸告者,管理清退出群。
4、群聊天規定
①碧海瀟葉文學社總群禁止閒聊(不禁止與文學有關的話題)。
②禁止謾罵以及發不文明圖片。當場警告,再不聽者,管理清退。
③發群廣告必須與管理先聯繫,同意後由管理髮。否則一次警告,履不悔改或出言不遜者,管理清退。
另外,管理可以酌情考慮是否同意出廣告。
5、交流與活動
①社內一個月或者規定期內,會開展文學講座與文學交流,希望大家積極參與,共同學習。
②文學分部會有文學的交流與活動,具體事宜安排,分部的管理以及負責人員,會策劃並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