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事跡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文應聘到湖南都督府外交司做翻譯員,後調實業司任一級技士,主要負責礦產化驗工作。1914年1月隨著湖南、江西、廣州、安徽四省討袁失敗,湖南被親袁軍閥湯薌銘接管,公教人員被迫遣散,文任南路礦山監督署技士。半年後,因該署被裁撤而失業。同年8月任郴州六縣聯合中學英文教員。1918年3月任湖南護法軍總司令部少校翻譯。1919年因總司令程潛離開湖南,他亦隨之解職。同年3月起先後到醴陵縣立中學、遵道中學任英文教員。
1925年7月文到衡陽,在湖南督辦署督辦唐生智屬下任參議。1926年7月任湖南省建設廳主任科長。1933年7月任衡陽縣縣長。1934年7月起在長沙、耒陽、藍山等地先後擔任行政幹部訓練團建設組主任教官、省合作事業委員會委員、省水利委員會委員等職務。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任省救濟分署專門委員會委員兼省政府參議。1948年7月程潛入主湖南後,文任省政府參議兼經濟委員會委員。1949年8月,隨程潛、陳明仁在長沙起義,旋奉命代理秘書長職務。9月省政府改組,調任臨時省政府副秘書長。
1950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兼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1955年當選為省政協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