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旅禮

清代命將出師儀制共有十二項,整旅禮為其中之一。 再次為標旗十二;大隊軍旅隨其後。 此項定製謂之整旅。

禮制名。清代命將出師儀制共有十二項,整旅禮為其中之一。乾隆十四年(1749) 定製,皇帝欽命大將軍出征,其軍旅行進的排列次序為:前佇列皇帝賜給軍械,其次為十二支令箭,再次為敕印;護敕印官員有內閣學士一人隨行。在經略大將軍坐騎後,建大纛,參贊大臣及戶部、兵部、刑部司員各一人,記注官四人,內閣中書二人,翰林院筆帖式二人及侍衛等,均隨纛行;若於蒙古地方,並設理藩院官員一人。再次為標旗十二;大隊軍旅隨其後。此項定製謂之整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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