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200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點整理情況的通知

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本次整理後核定招生的《目錄》外專業總計174個(名單見附屬檔案一),原則上限制在本地區招生(特別說明的專業除外)。 根據我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臨床醫學類專業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備案或批准設定的高等學校本專科專業結果的通知》(教高[2006]1號)及有關規定,核定2006年準許招生的高職高專教育臨床醫學類專業點223個(名單見附屬檔案二)。 同時,公布具有高職高專教育師範類專業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56所(名單見附屬檔案三)。

簡介

教高函[2006]6號

詳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按照我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以下簡稱《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定管理辦法(試行)》,我部聘請的有關專家對各地報送的35000多個專業點進行了匯總、整理,並結合我部200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點整理情況,完成了200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的專業設定整理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本次整理後核定招生的《目錄》外專業總計174個(名單見附屬檔案一),原則上限制在本地區招生(特別說明的專業除外)。根據我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臨床醫學類專業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備案或批准設定的高等學校本專科專業結果的通知》(教高[2006]1號)及有關規定,核定2006年準許招生的高職高專教育臨床醫學類專業點223個(名單見附屬檔案二)。同時,公布具有高職高專教育師範類專業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56所(名單見附屬檔案三)。各地申請招生的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及招生範圍與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核定內容為準。
希望各地加強統籌與引導,對《目錄》外新設專業的教學工作給與更多的關心與支持,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附屬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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