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福州大學、中山大學:
為了進一步加大集成電路人才培養的力度,適應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需要,在前期籌建“國家積體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基礎上,經專家組評審,我部決定批准北京工業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福州大學、中山大學建設第三批“國家積體電路人才培養基地”。
你校要根據《教育部 科技部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積體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教高〔2003〕2號)要求和專家組的意見,大力推進“國家積體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實用型積體電路人才,為我國積體電路科研開發和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特此通知。
教育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