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必修課程教學指導綱要》的通知

簡介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的改革,加強課程建設,提高教學質量,更好地培養適應素質教育需要的美術教育人才,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設定指導方案(試行)》(教體藝〔2005〕2號)的要求,我部組織專家組,研製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必修課程教學指導綱要》(以下簡稱《課程綱要》)。

詳情

《課程綱要》是我部關於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專業本科課程建設的指導性教學檔案,是各有關高校制定教學大綱、編寫教材、組織教學、開展教學評估、實施教學管理的重要依據,也是我部對美術學(教師教育)專業點進行教育教學評估的重要依據。
《課程綱要》所列的課程,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試行)》中列出的必修課程為主,其他課程的教學內容及教學要求等,各校可參照本《課程綱要》的精神制定。
《課程綱要》列出的教學基本內容,是課程教學的重要依據。課程教學大綱、教材內容的編排體系和具體的教學安排等,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課程綱要》自2010年新學年開始執行。我部將在自願申報的原則下,確定《課程綱要》教學試點學校。請有申報意向的學校認真填報《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教學試點學校申報表》(見附屬檔案4),並於2009年9月30日之前將申報表寄交我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藝術處,郵寄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郵編:100816;同時將電子版本傳送至電子信箱。各校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告我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請各地將此檔案轉發至有關高等學校。
教育部辦公廳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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