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國家“萬人計畫” 教學名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國家“萬人計畫” 教學名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等11部門《關於印發的通知》(中組發〔2012〕12號)精神,決定啟動2017年“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教學名師遴選支持工作。

教育部辦公廳 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國家“萬人計畫”教學名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函[201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教育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有關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等11部門《關於印發<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的通知》(中組發〔2012〕12號)精神,決定啟動2017年“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以下簡稱國家“萬人計畫”)教學名師遴選支持工作。現就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範圍

面向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在職專任教師進行遴選。

二、遴選名額

共遴選支持200名國家“萬人計畫”教學名師,其中高等學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等)教師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學校(含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等)教師占40%左右,4名為軍事院校在職專任教師,由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負責遴選。

三、申報遴選條件

國家“萬人計畫”教學名師人選,應忠誠於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人師表,師德高尚;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培養優秀青少年有突出貢獻;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在教育領域和全社會享有較高聲望,師生民眾公認。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高等學校

1.申報教學名師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選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6學年(2010-2016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於96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本科生主講一門課程(醫學專業任課教師按教學時數計算,本科教學工作量平均不少於60學時/學年,含案例教學和臨床帶教)。

2.申報教學名師的高等職業學校人選應具有相關企事業單位一線實踐工作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3學年(2013-2016學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包括實訓、實習等實踐課程)不少於180學時/學年。

3.非現任校級領導。

4.非國家“萬人計畫”其他類別申報者和國家“萬人計畫”領軍人才入選者。

(二)中等以下學校

1.申報教學名師的普通中國小校人選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6學年(2010-2016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於180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中小學生主講一門課程。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人選參照普通中國小校人選要求,並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遴選。中國小及幼稚園人選應注重向鄉村學校傾斜。

2.申報教學名師的中等職業學校人選應具有相關企事業單位一線實踐工作經歷,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近3學年(2013-2016學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包括實訓、實習等實踐課程)不少於180學時/學年。

3.非現任校級領導(承擔教學任務的副職除外)。

4.非國家“萬人計畫”其他類別申報者和國家“萬人計畫”領軍人才入選者。

四、申報遴選程式

1.符合上述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經遴選並公示後,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名額分配方案的配額組織評審,並將結果公示後確定向教育部推薦的候選人。候選人中各類教師的比例要合理。

3.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在2017年4月20日前(以寄出地郵戳為準),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光碟)報送至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書面材料包括候選人匯總表、候選人推薦表 (一式5份,表樣在教育部官網下載)及附屬檔案、學校黨委對候選人政治表現的書面意見;電子材料包括候選人45分鐘現場教學錄像光碟、候選人匯總表、候選人推薦表及附屬檔案,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4.教育部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候選人材料進行公示,並組織開展通訊評審和會議評審。遴選結果報國家“萬人計畫”專項辦審核、公示。

五、工作要求

1.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一名遴選工作聯繫人,在2017年2月10日前,將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2.請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院校局按照上述要求確定一名遴選工作聯繫人,並於2017年5月20日前將遴選結果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3.各學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將候選人情況在本單位入口網站公示,並開通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公示無異議方能逐級推薦上報。

六、聯繫方式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聯繫人:張劍、黃小華;電話: 傳真;電子信箱:。

附屬檔案:

2017年國家“萬人計畫”教學名師候選人匯總表

國家“萬人計畫”教學名師(高等學校)遴選指標體系

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201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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