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重點工作方案

13.加強和改進中國小德育工作。 15.推進藝術教育工作。 制訂印發《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意見》。

1.及時傳達學習。召開教育部黨組擴大會議、教育部直屬機關黨員幹部大會,面向直屬機關幹部迅速傳達十八大精神,並就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作動員安排。召開教育系統部分十八大代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座談會、教育系統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座談會,面向教育系統部署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工作。開通信息化學習平台,設定網路課堂、製作手機報、編髮學習微博等,增強學習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
2.開展宣講活動。遴選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和專家組建十八大精神宣講團,結合工作實際,分系統、分領域、分專題開展巡迴宣講活動,深入解讀十八大精神,宣講教育改革發展舉措,促進教育系統廣大黨員幹部和師生員工不斷深化認識、全面領會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觀點、新舉措。積極配合組織好中央宣講團到高校的宣講活動。
3.系統安排部署。召開第21次全國高校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對高校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推進高校黨建工作進行部署。召開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召開2013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部署全面貫徹十八大精神工作,推動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研究部署工作任務。
4.組織成就展示。圍繞“科學發展、成就輝煌”主題,集中開展黨的十六大以來教育成就展示宣傳活動,全面展示教育系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成就與經驗。利用“兩會”、教育規劃綱要發布實施3周年和教師節等重要節點,重點報導教育改革發展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人民民眾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上取得的新突破、新進展、新成就。
5.加強培訓工作。分層次、分類別、分批次舉辦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主題培訓班,在廣泛培訓的基礎上,重點舉辦高校主要領導十八大專題研修班、直屬機關司局級幹部學習班、直屬高校分管領導及組織部長專題學習班、高校宣傳部長研討培訓班、高校輔導員骨幹示範培訓班、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班、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研修班,以及各級教育部門、中國小校長示範培訓班等。
6.加強宣傳工作。充分運用教育系統報刊、電視、簡報,以及校園網、手機報、微博等宣傳陣地,在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電視台等教育媒體和教育部入口網站開闢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專欄,組織專題訪談活動,及時、全面、深入地做好教育系統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重要會議、活動及師生反響的宣傳,加強不同媒體的互動,形成宣傳聲勢,打造立體宣傳格局。
7.加強研究工作。召開教育系統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理論研討會。深入開展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設立“黨的十八大精神研究專項課題”,組織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開展聯合攻關,推出一批高質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理論研究成果。在教育媒體上開闢“黨的十八大理論研討”專欄,開展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筆談活動。
二、進一步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切實為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條件保障
8.完善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重點完善城鄉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研究建立中國小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防控普通高中新債產生長效機制,引導各地建立公辦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推進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的改革和支持地方高校發展政策的完善,設立國家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做好重大項目資金特別是“2011計畫”專項資金的落實工作。
9.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管理。以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為重點,將教育經費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傾斜,向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傾斜,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傾斜,向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傾斜。完善各級各類學校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強化內部管理,防範財務風險。完善監管體系,加強教育經費監管事務中心建設,推進高校總會計師委派制度。推進信息公開,完善國家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制定各級各類學校財務收支公告制度。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強化查處問責,確保教育經費使用規範、安全、有效。
10.開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制定教育督導規程,促進地方政府優先發展教育。研究制訂《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暫行辦法》,開展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並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在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認定達標的基礎上,以各專項督導評價結果為參考,綜合考評本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情況,組織開展教育強市、強縣的評比活動。
三、進一步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11.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堅持立德樹人,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在大學生中廣泛開展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主題學習實踐活動。啟動實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啟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測評工作。積極培育當代大學生核心價值觀,引導大學生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和主題社會實踐活動,大力選樹大學生和輔導員先進典型。實施“大學生心理健康素質提升計畫”。研究制訂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校園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加強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建設,研究制訂高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制訂《高校輔導員培訓五年規劃》,建設全國高校輔導員管理信息系統。
12.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深入推進黨的十八精神進教材、進課堂、進大學生頭腦。組織修訂本科4門必修課教材和研究生5門課程教學大綱,編寫《高校形勢與政策教育教學要點》,修改完善《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測評體系》並開展試評估。
13.加強和改進中國小德育工作。印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中國小教育全過程指導綱要》,修訂《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召開全國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會議,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設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繼續組織開展中國小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動,聯合中央電視台上好全國開學第一課。
14.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按照《中國小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辦法(試行)》,開展素質教育示範校的評估工作。推動建立社會補習機構聯盟,規範社會補習機構和補習行為。開展義務教育學生課業負擔情況及體育課和學生體質健康專項調查,開展“學校減負萬里行”活動,推動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穩步發展。
15.推進藝術教育工作。研究制訂《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藝術教育的若干意見》,開展全國農村學校藝術教育實驗縣工作,會同財政部、文化部繼續大力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研究遴選反映中華文化傳統精髓、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經典名篇,建設中華經典誦讀資源庫。
16.推進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完成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教材的修訂完善工作。制訂《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實施意見》,修訂《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指導綱要》。繼續做好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區及各類內地民族班的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17.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畢業生就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完善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優惠政策,開闢畢業生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就業渠道。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完善創業政策,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加強畢業生就業市場建設和就業信息服務,開展富有針對性的就業指導和諮詢,對困難畢業生群體實行重點幫扶。
四、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激發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動力
18.推進本科教育改革發展。組織實施好“一拔尖、四卓越”計畫和“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畫”,落實高校與司法實務部門互聘人員的“雙千計畫”。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推進重點教材編寫、師資培訓和教材使用工作。印發《教育部關於試點學院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繼續實施好“本科教學工程”,建設國家級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精品視頻公開課和精品資源共享課,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實施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定管理規定》,做好現設本科專業整理和新設專業申報工作。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畫,組織實施好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和綜合實力提升工作,繼續推進對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深入推進省部共建工作,落實共建協定。引導直屬高校落實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19.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錄取模式,推廣“知識加技能”的考核辦法,擴大高職對口選拔錄取改革,建立健全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校測試等多位一體的創新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加快推進研究生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20.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有序推進“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2011計畫)”,通過協同創新中心的試點示範,引導高校轉變思想觀念,進一步樹立質量意識和協同意識。制定發布《關於推進高校科技體制改革 著力提升高等學校服務經濟社會能力的意見》,召開教育部貫徹落實全國創新大會精神暨高校科技工作視頻會議。
21.加快推進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建設。全面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畫(2011—2020)》,完善實施細則,分步啟動重點研究基地、“走出去”、普及讀物、文科資料庫建設計畫。開展第六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評選表彰活動。推動科研評價綜合改革試點。
22.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修訂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印發高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管理辦法,印發首批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推進中高職銜接課程體系建設,制定部分中高職銜接專業教學標準。規範職業教育教材管理,組織編寫、出版一批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開展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實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年規劃(2013-2015年)”。推動組建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集團。研究制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
23.推進高等院校繼續教育綜合改革。積極推進開放大學建設與試點。積極推進高等院校繼續教育資源開放聯盟、大學與企業聯盟、城市聯盟建設。加快面向學習型城市和行業的終身學習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繼續教育示範基地和研究基地建設。制訂《關於推進社區教育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開展學習型組織建設試點,辦好“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的推廣和總結工作。發布社會成人培訓機構國家標準。
24.促進民辦教育規範發展。召開第一次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進一步完善民辦教育政策措施,營造有利於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指導並督促地方制定實施細則,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試點,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體制機制。推進獨立學院規範工作。
25.完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對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改革試點高校的調研指導,研究制訂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推進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研究制訂關於推進公辦學校多種形式辦學、體制改革和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指導意見,制訂關於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
26.推進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完善教育法律法規,全面推進一攬子教育法律修訂、職業教育法修訂進程,加快學前教育法的起草,完成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立法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做好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及相關配套工作。做好行政應訴、行政複議、教師和學生申訴等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學生、教師、校長和舉辦者的權益。大力推進依法治校,研究制訂和發布《依法治校綱要》。
27.提高教育對外開放水平。推進教育國際合作交流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體制機制創新,穩妥推進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擴大出國留學規模,提高對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大力推進《留學中國計畫》的實施,提升來華留學質量。在已有區域和國別研究中心基礎上,打造一批國別和區域研究領域的一流智庫,支持高水平示範中外合作辦學,形成品牌效應。
五、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切實推動學有所教取得新進展
28.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發展。實施好國家學前教育重大項目,加強對各地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推動各地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防止和糾正“國小化”傾向,加強科學保教,提高幼稚園教師的專業能力,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29.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促各地出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的相關政策,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的制定和報備工作,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試點項目深入開展。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制定義務教育閒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督促各地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各項政策措施,制訂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的意見。按照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的要求,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評估認定工作。
30.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中西部貧困地區普通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實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計畫、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等項目,提高普及水平。召開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推進會,制定印發關於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普通高中學生髮展指導綱要和普通高中教育專題規劃,指導地方加快推進辦學體制和人才培養模式多樣化,形成充滿活力、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發展新局面。
31.推進特殊教育發展。實施好特殊教育重大項目。啟動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攻堅計畫,推進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普及。支持薄弱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實施特殊教育學校二期建設專項。加強課程教學工作,印發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啟動三類特殊教育學校新課標教材的編寫工作,繼續開展“醫教結合”實驗,改革特殊教育教學方法。
32.推進民族教育發展。全面推進西藏和四省藏區教育發展,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對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見》,推動實施《西藏基礎教育教師素質提高推進計畫(2013—2015年)》,在四省藏區大力推進“9+3”免費中等職業教育。紮實推進新疆教育發展,研究制定雙語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實施新疆雙語教師五年行動計畫,支持新疆高校學科專業結構和招生結構調整,全力做好內地民族班管理工作,推進合校混班教學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工作的意見》。研究制訂內地培養少數民族人才5年規劃。研究啟動少數民族高端人才計畫。召開第六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
33.促進高校招生考試公平。推進各地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完善國家扶貧定向招生專項計畫實施政策。最佳化資源配置,統籌安排招生計畫,繼續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考試安全,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和秩序。
34.做好學生資助工作。抓好營養改善計畫落實,特別是落實好校長陪餐制和食品留樣制。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擴大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中職助學金制度。建立健全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體制機制,做好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六、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切實推進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35.推進基礎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啟動《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課程標準的修訂工作。組織修訂《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制訂印發《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的意見》。推進普通高中考試評價制度改革。開展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啟動“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深入推進基礎教育信息化建設。總結推廣首屆“全國中國小信息技術教學套用展演”活動優秀成果。啟動研究制訂《中國小教學信息化指導綱要》。
36.加強本科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制定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研究制定本科各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推動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行業部門(協會)和高校聯合制定有關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標準。繼續開展本科院校分類評估,做好新建本科院校教學工作合格評估,選擇部分本科院校開展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試點。做好全國本科院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繼續推進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加快建立國際實質等效、具有中國特色的醫學教育專業認證體系。開展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做好“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表彰及獲獎成果的宣傳推廣工作。
37.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建立博士生招生計畫分類指導和動態調節機制,實施服務國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養項目,建立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制度,改革培養模式,大力推動臨床醫學碩士等一批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職業資格的有機銜接,推動完善研究生分流制度,按一級學科和學位類別制定學位基本要求,規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以及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建立完善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博士學位論文抽檢制度,擴大公派研究生出國交流的規模。
38.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繼續推進國家示範(骨幹)高職院校建設計畫、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畫、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和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計畫,實施示範性職業教育集團院校建設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職業教育信息化發展,建立數位化教學資源共建共享機制,開展優質數位化專業教學資源建設。實施職業教育科研攻關計畫,探索建立職業教育科研成果獎勵制度。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繼續開展國家級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範縣(市、區)創建活動。
39.推進語言文字事業全面發展。印發《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尊重語言文字發展規律,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40.分類推進教師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會同相關部委印發《關於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印發〈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理辦法〉的通知》《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意見》。
41.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系。出台中國小校長專業標準,研製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專業標準。出台幼稚園教師配備標準,研製城鄉統一的中國小編制標準、本科師範院校教學水平評估標準、師範類專業認證標準。擴大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註冊試點。
42.提升教師專業化水平。啟動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畫”、“教師教育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計畫”。推行中國小教師培訓學分制度、制定《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修訂《高等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規程》。精心組織“國培計畫”、“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啟動實施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國家級培訓計畫、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研製國家級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方案,推進中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工作。啟動實施高校青年教師職業發展計畫,加大高校青年教師培養支持力度。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深入開展高校學風建設專項教育和治理行動。啟動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畫教師專項計畫。
43.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深入推進人才強校戰略,繼續實施新的“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創新團隊發展計畫”和“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等,培養造就高校學科領軍人才和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培育高水平創新團隊。組織實施“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教學名師評選,進一步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國內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力度。研究制訂進一步加強高校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人才制度創新。
44.加強教育督導評估和質量監測。開展對各地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條例》情況專項督導檢查,研究制訂《省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考核評估暫行辦法》,開展對省級政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考核評價,針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落實《教育督導條例》要求,制訂完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辦法,完善督導評估標準。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建立健全督學責任區管理體系與工作機制。制訂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科學發展的質量監測指標體系和工具,繼續做好教育質量監測,進一步擴大監測的規模,科學分析監測結果,發布教育質量監測報告。
七、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為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政治思想組織保證
45.推動創先爭優常態化長效化。總結、提煉、升華、固化創先爭優活動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可供傳承、發揚的標誌性成果,把創先爭優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制度,建立完善黨員幹部聯繫民眾機制、黨組織和黨員承諾機制、黨員民眾評議機制,從措施上、制度上、政策上保證創先爭優常態化、長效化落到實處。推動每個黨支部至少建立一項創先爭優制度,留下長期起作用的成果。
46.開展教育系統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教育系統開展好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47.加強學校黨建工作。進一步加強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的若干意見》,組織實施教育部直屬高校校長公開選拔工作。深入落實《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切實提高大學生黨員發展質量,與中組部聯合舉辦全國大學生新黨員培訓示範班,重視在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召開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經驗交流會。進一步加強民辦高校黨的建設,鞏固民辦高校黨組織全覆蓋的局面,理順理事會、黨組織、行政之間的關係,選好配強民辦高校黨組織負責人。加強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校黨建工作,與中組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國小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召開中國小黨建工作座談會。
48.加強部直屬機關黨建工作。召開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黨建工作推進會,全面提高直屬機關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大力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建設。認真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積極推進機關幹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切實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研究制訂直屬機關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認真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直屬機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推動每個黨支部建全務實管用的支部工作法,推進創先爭優常態化、長效化。推動黨員幹部踐行《教育部機關文明公約》,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努力建設文明和諧機關。
49.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改進和完善巡視工作。深化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全面推進高校“陽光治校”,切實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在嚴把“七個關口”基礎上,重點深化科研經費監管、物資採購監管、校辦企業監管、學術誠信監管。大力加強教育系統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著力解決發生在民眾身邊的教育亂收費、亂招生、亂辦學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加強對中央重大教育惠民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人民民眾利益。不斷完善體現教育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把廉潔要求融入大學章程,研究制訂教育系統懲防體系建設2013年至2017年工作規劃。
50.維護學校安全與穩定。開展矛盾排查化解,加強校園安全防範,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項制度,建設安全校園。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範和處置機制,推動並指導各地各學校加強應急機制建設。深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做好《校車安全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食品衛生安全,嚴防發生食物中毒。做好學校傳染病防控與學生食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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