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07-01 | 版次:1 | 頁數:234 |
字數:175.00千字 | 印刷時間:2010-07-01 | 開本:16開 |
印次:1 | 裝幀:平裝 | 原價:¥30.00 |
作者:朱宗震 | ISBN:9787545206630 | 出版社:上海錦繡文章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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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裡的歷史:亂世民國的多面人生》由上海文藝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錦繡文章)出版。
內容簡介
歷史是由一個個活生生的人物和生動的故事組成的。以往的民國史,多將這些鮮活的人物臉譜化,將豐富多彩的
故事抽象化。《故事裡的歷史:亂世民國的多面人生》選入39則民國故事,關乎的人物有末代皇帝溥儀、督軍、政客、學者、文人、軍閥,涉及的事件有復辟、共和、割據、民國統一、經濟改革、實業救國等歷史主題。讀者能從故事中,品味到政壇人物的品質,了解歷史運動的大脈絡,並體察每一個故事在滄海中的地位。作者簡介
朱宗震,1941年2月出生於江蘇省川沙縣(現上海市浦東新區),漢族。1964年復旦大學歷史系畢業,同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1992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3年聘任為研究員。2001年退休。 主要從事中華民國史研究。主要著作有:《民國初年政壇風雲》、《孫中山在民國初年的決策研究》、李新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三編第六卷、《孤獨集》、《黃炎培與近代中國的儒商》。
書摘
1912年,民國成立,共和告成,因言論自由,各種報紙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然而不久,在上海租界內,卻發生了一起文字獄,當事人是戴季陶。
當時,戴季陶21歲,才華橫溢,正值革命時期,取名天仇。當南京臨時政府行將結束的時候,革命黨人周浩在上海租界開辦《民權報》,請戴季陶擔任主筆。《民權報》剛出版時持論尚婉轉,但不久即猛烈地抨擊袁世凱破壞民國、專斷獨行的野心,言論日趨激烈。
5月間,袁世凱政府因財政困難,國務總理唐紹儀不得不向列強接洽借款,但六國銀行團乘機要挾,提出了監督中國財政的無理要求,遭到唐紹僅的斷然拒絕,談判瀕臨破裂。於是,中國方面由財政總長熊希齡(共和黨人)接手借款談判事宜。熊迎合袁世凱的意圖,接受了銀行團的一筆墊款,並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監視開支暫時墊款章程》。訊息傳出,輿論大嘩,革命黨人群起攻擊熊希齡賣國。戴季陶也義憤填膺,在5月20日的《民權報》上寫了一篇短文,題曰:《殺》。全文如下:
熊希齡賣國,殺!唐紹儀愚民,殺!袁世凱專橫,殺!章炳麟阿權,殺!此四人者中華民國國民之公敵也。欲救中華民國之亡,非殺此四人不可。殺四人而救全國之人,仁也;遂革命之初志,勇也;慰雄鬼在天之靈,義也;弭無窮之後患,智也。革命初成,不少健兒,以全國之國民而無人敢誅此四賊,以救全國人民之生命財產,以保五千年之榮譽之歷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誣我國民也。
戴季陶當時雖虎虎有生氣,但畢竟年少氣盛,不免魯莽從事,不僅文字偏激,連傾向同盟會的唐紹儀也無端受責。不過,區區短文,也只是憤激之辭罷了。
然而,此文一出,不僅得罪了袁世凱,也得罪了列強。22日午後4時,租界巡捕房西探和華探各一人,至《民權報》編輯部,向戴季陶出示租界會審公廨提票一張,以“鼓吹殺人”為由,拘捕戴季陶入獄。
戴季陶入獄後,同牢監犯問他因何被捕,他感慨地說:“倉頡造字累我,鴉片條約病我……我住租界,我不做官,我弱,我為中國人,有此種種原因,我遂來此矣。”當晚,他的妻子來探監,用周浩常用的話勉勵他說:“主筆不入獄,不是好主筆。”第二天上午,會審公廨即開庭審理此案,戴季陶延請德雷斯律師辯護。德雷斯向問官指出:“際此共和時代,報館為輿論機關,有言論自由主權”,要求延期審理。於是,問官判為交保釋放,改期再審,由通義銀行經理張靜江投案具保。
戴季陶的文字獄由於發生在民國成立之後、租界之內,輿論界反映十分強烈。他們一致譴責租界當局干涉言論自由。邵力子在一封讀者來信附言中表示,準備將《民立報》遷出租界,“以中華民國之大國民,處中華民國完全主權之地,以組織中華民國之真正言論機關”。上海的日報公會於23日為此特邀各報同仁到會研究,他們對租界當局這一文字獄一致表示憤慨,議決由日報公會函請滬軍都督陳其美、上海通商交涉使陳貽範與租界當局據理力爭。他們指出:“(租界當局)以鼓吹殺人四字羅織其罪……報界記者人人自危,其關係天仇個人之事小,而蹂躪我輿論,蔑視我民國,其事實大。”同時,各界紛紛電請袁世凱、唐紹儀保護言論自由之權。唐雖也屬戴文指“殺”之列,但十分大度,他致電陳貽範,請其向租界當局交涉:“共和初建,報紙偶有失檢,此時不宜深究,請即轉知公廨,轉致工部局,即行將案註銷。”
於是,陳貽範致函上海領袖領事、比國總領事薛福德和會審公廨進行交涉。他指出:“文字之獄,為中國歷史所指斥”,要求尊重言論自由,並指出:“公堂不用傳單,竟發提票,有失檢點。”華籍會審委員關炯之迫於輿論,復函表示,公廨本不贊成使用提票,但巡捕房以刑事案件為由,堅請立提,從上午9時爭到下午5時,只好遷就,他表示:“既無實力,又無後盾,不能處處堅持到底,不勝羞憤惶愧之至。”準備收場。
6月13日上午10時,會審公廨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戴季陶請的律師德雷斯進行了有力的辯護。他指出,戴文屬於言論自由,關係國事,既未妨礙租界治安,亦無鼓吹閱報之人暗殺實跡,只是因為愛國熱心,反對借債,才有此規勸此事的議論,而且北京政界無人起訴,與租界工部局無關。他特意指出:“今《民權報》所載反對外債文詞,工部局竟出干涉,似與國事有關,以故中國人民皆不歡悅。”會審公廨在中國政府和公眾的壓力之下,最後草草判決:“依照中華民國新刑律第二百七十條妨害秩序罪減等處斷,著罰洋三十元。”
宣判之後,戴季陶坦然地詢問問官:“不知定案之後,將來再有此等言論,尚可發憤登載否?應請明示。”問官難以回答,只好說:“以後言論,總以和平為是。”當然,戴季陶並沒有放棄自己的政治見解,不久又寫出了“投之以兵力,報之以鐵血”、“武力解決”一類的激烈反袁文字。而《民權報》也一再抵抗著租界當局對革命言論的干涉。
當時,戴季陶的輕易獲釋和擁有的革命言論自由,是以革命黨人的政治、軍事力量的存在為前提的,但袁世凱和租界當局一直在企圖壓製革命輿論,隨著二次革命的失敗,自由地發表革命言論的權利在國內也就喪失了。P11-14
目錄
1.溥儀的悲劇人生
2.勞乃宣與《共和正解》
3.戴季陶的文字獄
4.盛宣懷復產的討價還價
5.程德全靠夫人治家殖產
6.王芝祥出任直隸都督之爭
7.陸徵祥演說失敗與組閣危機
8.應夔丞與袁世凱
9.宋教仁之死:民初共和政治的失敗
10.李烈鈞遲疑失軍機
11.當皇帝還是當終身總統?
12.蔡鍔京津出走的策略
13.袁政府金融混亂 洋教士旅途受窘
14.陳其美之死
15.洪述祖臨終遺言
16.傅斯年與國民黨
17.毛澤東初見黃炎培
18.陳銘樞將軍和佛學
19.吳晗就學的經濟預算
20.黃炎培在熱河抗戰時對張學良的期望和失望
21.導致“西安事變”的個性衝撞
22.黃炎培對杜月笙的讚賞
23.“八一三”淞滬抗戰的戰略地位
24.抗日戰爭期間的中美駝峰空運
25.抗戰期間軍隊的經商風
26.民盟的緣起
27.國民黨在土改問題上的對策
28.1946年底國民黨情報對香港前景的預測
29.蔣介石為官僚資本辯護
30.1948年金圓券改革和虛構的社會理想
31.蔣介石的“馬謖”
32.關於遼瀋戰役的幾個問題
33.毛澤東淮海戰役的決策內幕
34.毛澤東平津戰役的決策經過
35.蔣介石對1948年行憲的“反省”
36.胡適對書生從政的反思――讀1949年6月胡適致蔣介石函電
37.近代中國“大資本家”語錄
38.黃炎培對近代中國民營企業領袖的悼念
39.答客問:蔣介石為什麼罵黃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