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fànɡ fèi放廢(放廢)解釋
1.放逐罷黜。《漢書·昌邑哀王劉髆傳》:“ 賀 嚚頑放廢之人,不宜得奉宗廟朝聘之禮。” 宋 曾鞏 《太祖皇帝總敘》:“三代盛矣,然 禹 之孫 太康 失國, 湯 之孫 太甲 放廢。” 明 文徵明 《周康僖公傳》:“及一時放廢諸臣,皆國家舊人,去不以罪,所宜錄用。”2.放縱自棄。《明史·文苑傳二·王廷陳》:“屏居二十餘年,嗜酒縱倡樂,益自放廢。” 清 王晫 《今世說·德行》:“﹝ 孫宏 ﹞抱經綸之宏略,少不見用於時,中歲輒自放廢,與方外緇衲為侶。” 王國維 《<紅樓夢>評論》:“今使為 寶玉 者於 黛玉 既死之後,或感憤而自殺,或放廢以終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