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型眼保健操掛圖

內容介紹

《攜帶型眼保健操掛圖(最新版)(贈近視力表)》,1.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1533—89製作。檢查距離為30厘米時,視力讀值為左側讀值;檢查距離為50厘米時,視力讀值為右側讀值。 2.檢查時可採用瀰漫的自然光或人工光照明,光線應充足,視力表應避免陽光直射。兩眼應分別檢查,檢查一眼時,另一眼用一不透光物遮蓋,勿加壓力。 3.檢查時將本表放在眼正前方30厘米或50厘米處,看清相應距離5分記錄5.0或相應小數記錄1.0行視標者視力為5.0(5分記錄)或1.0(小數記錄),余類推。測出被檢眼所能辨認的最小行視標(辨認正確的視標數應超過該行視標總數的一半),記下該行視標的視力記錄值,即為該眼的視力。 4.為了測出最佳近視力,可將本表前後移動。改變檢查距離後,測出其最高的5分記錄值,加上按該距離查下表得到的校正值,即為其實際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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