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駱峻太子司議郎梧州刺史賜緋魚袋兼改名元休制

《授駱峻太子司議郎梧州刺史賜緋魚袋兼改名元休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授駱峻太子司議郎梧州刺史賜緋魚袋兼改名元休制

敕:某官駱峻:桂林守土臣式方言,梧為要郡,兵後人困,乞廉貞吏以撫之。又言峻守道抱器,可以起用。朕方思良吏,以活元元,適副所求,即可其奏。宮寮、郡印、命服、嘉名,四者與之,足為優異。峻宜副所舉,慎所為,無以滋章為聰明,無以鹵莽為高簡,勉率中道,往安梧人。可梧州刺史。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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