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授韋審規等左司戶部郎中等制
敕:尚書郎會天下之政,上可以封還制誥,下可以升負牧守,居可以優遊殿省,出可以察視違尤,非第一流,不議茲選。守職方郎中上騎都尉韋審規等,皆歷踐台閣,嫻達憲章,或滿歲當遷,或擇才斯授,皆極一時之妙,足為三署之光。於戲!提紀綱而分命六聰,左右司之職甚重;登生齒以比董九賦,人曹郎之任非輕。勉竭彌綸之心,勿虛俊茂之舉。可依前件。
作者簡介
元稹(公元779—831年),字微之,河南河內(令河南洛陽附近)人。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明經及第。貞元十九年,登書判拔萃科,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稹是著名詩人,與自居易齊名,稱“元白”。因詩風格相近,合稱“元白體”。曾撰傳奇《鶯鶯傳》。對後世影響極大。《全唐詩》存詩二十八卷。有《元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