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槍
採用導氣式工作原理。閉鎖機構基本由DP輕機槍改進而成,屬中間零件型閉鎖卡鐵撐開式,藉助槍機框擊鐵的閉鎖斜面撞開閉鎖片實現閉鎖。採用彈鏈供彈,供彈機構由大/小槓桿、撥彈滑板、撥彈機、阻彈板、脫彈片、定彈器、受彈器座等組成。一次輸彈,一次進彈。供彈較平穩,但零件較多,結構複雜。彈鏈裝在彈鏈盒內,彈鏈盒掛在機槍的下方。整裝式彈鏈是金屬的,鏈節由上面打開。每個鏈節由金屬彈簧連線在一起。彈鏈上裝彈50發,但也可以通過交錯裝彈而連線更多的彈鏈。裝彈鏈時,先打開受彈器蓋,裝好後,再關上,這樣,彈鏈就被定位在槍機上方了。彈鏈也可以放在彈鼓裡,將彈鼓插到機匣下方的一個導槽里固定住。
擊發機構屬平移擊錘式,機框復進到位時由擊鐵撞擊擊針。發射機構只能進行連發射擊。該槍瞄準裝置由圓柱形準星和弧形表尺組成,準星可上下左右調整,兩側有護翼,表尺有U形缺口照門,表尺板上刻有10個分劃,每個分劃代表100米距離,同時設有橫表尺用以修正方向,轉動移動螺桿可使照門左右移動。
該槍發射M-43式中間型槍彈,槍口初速735米/秒,最大射程2000米,表尺射程1000米,有效射程800米,戰鬥射速150發/分,理論射速700發/分。槍管是固定的,經過長時間連發射擊以後,槍管會由於過熱而“自燃”。RPD輕機槍上有3位置氣體調節器,根據武器使用狀況,如受到污染時,可用氣體調節器調節氣體壓力。
RPD大量生產後成了蘇軍及其衛星國軍隊的制式機槍,中國也引進該槍並進行仿製生產,1956年定型,因此稱為56式機槍。該槍曾大量裝備部隊,參加過中印邊境戰爭,實戰表現優於印軍的布倫機槍;1962~1963年經改進設計定型56-1式,是中國迄今為止裝備時間最長、裝備量最大的一種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