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區商務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對外經貿、對外開放、招商引資以及商品流通、餐飲服務和流通加工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實施辦法。 (二)研究擬定全區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商品流通、餐飲服務、流通加工業、招商引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 (三)負責全區對外經貿行業、商業企業的統一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區各種經濟成分的商品流通、餐飲服務和流通加工業的發展,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負責流通秩序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對外經貿、對外開放、招商引資以及商品流通、餐飲服務和流通加工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實施辦法。
(二)研究擬定全區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商品流通、餐飲服務、流通加工業、招商引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
(三)負責全區對外經貿行業、商業企業的統一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區各種經濟成分的商品流通、餐飲服務和流通加工業的發展,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負責流通秩序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四)指導協調全區對外開放工作和各種涉外經貿活動;負責邀請、接待和歸口管理來我區開展經貿活動的外籍人員和綜合組團;負責全區招商項目,並對意向性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五)指導和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情況,協助解決有關問題,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六)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重大舉措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擬制招商引資工作具體考核認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區商品市場形勢的分析預測,提出調控市場運行的政策建議;制定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肉、糖、菜等關係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場調節儲備和救災物資的儲備;負責再生資源的有關具體管理工作。
(八)負責酒類、畜禽屠宰、化學危險品(劇毒品)、舊機動車輛交易的專營和定點經營管理;負責調味品、肉罐製品、豆製品和飲服業、流通加工業、拍賣業、舊貨業、典當業等行業的監督管理以及口岸管理。
(九)負責流通市場的統計、分析;組織信息發布,提供諮詢服務以及產業損害調查;負責流通行業及餐飲服務業專業技術人員上崗職業資格培訓和職級評定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根據《振安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區商務局不設內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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