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樹陰,息樹陰下。少時,且行,二人爭一羊皮,各言為己藉背之物。久未果,遂訟於官。時雍州刺史李慧,謂其郡下,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鹹無對者。慧遣爭者出,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
譯文
大路上,一個背著鹽袋子的和一個挑柴草的結伴進城。中午時,兩人在樹下歇息,下面鋪著背鹽人帶的一張羊皮,擔柴人歇了一會後,準備趕路,扭頭一看,發現背鹽人睡著了。擔柴人於是便起了貪心,把羊皮偷走上路了。
為爭羊皮,二人告到了縣衙。
縣令聽了二人的訴訟後,立即令兩名衙役拷打羊皮。
打了一會兒後,縣令喝住了衙役,令二人到羊皮跟前看一看,結果,背鹽人高興了,但擔柴人嚇得渾身發抖,只得如實地交代偷羊皮的經過。
原來,衙役用木棍拷打羊皮後,從羊皮里散落不少鹽末,證明這張羊皮是背鹽人的。
注釋
負:背
釋:放下
樹陰: 陰,通“蔭”樹蔭 ,
藉:墊
訟:告狀
官:官府
遂:於是;就
謂:對......說
拷:拷打
鹹:都
置:放在
且:將近
遣:派
服:承認
啟示
對現實生活的觀察和嚴謹的邏輯推理。 天下事都有一定的規律,只要多思考,多觀察,就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