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綜合公式的一種,即在綜合公式的基礎上,將兩個時期的商品價格分別乘以權數(消費量),然後進行對比,計算總指數。1864年德國統計學家拉斯貝爾(Laspeyres)主張用基期消費量加權來計算總指數,即稱為拉氏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