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首

拼音

tóushǒu 注音ㄊㄡˊㄕㄡˇ

引證解釋

投案自首。《前漢書平話》卷上:“楚之臣鍾離昧、季布二人,赦到,投首到官者無罪,官職依舊封之。”《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一:“其餘的在賽兒破敗之後投降的,不準投首,另行問罪。”鍾廣生《辛亥新疆定變紀略》:“初九日有黨人某某來轅投首,呈名單一紙,大半皆哥弟會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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