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背書是一種特殊的質權設定方法,與普通質權比較,效能不同。
1、貸款人歹意或許有重大過失從事收據貸款的,質押行動無效。
2、背書人在收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這以後手對此收據進行質押的,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當收據責任。
3、出票人在收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這以後手以此收據進行質押的,通過質押獲得收據的持票人不享有收據權利。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收據案件膠葛若干問題的規則,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依質押收據再行背書或許背書轉讓收據的,背書行動無效。
5、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在完成債務時,不限定在設定的債務範圍內,而是能夠依收據懇求係數收據金額的完全給付。當然,這時可能發生背書人向被背書人懇求返還超過金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