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述
五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一、土地使用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如果不按契約辦理《土地使用證》,可以視為開發商違約以及對業主“權力”的侵犯。
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對直接填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別加蓋《國土房管局劃撥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國土房管局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開發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核發的目的: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
法律後果:按照有關規定,房地產商即使取得建設用地的批准檔案,但如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設用地批准檔案無效。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核發的目的: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後果: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檔案,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畫批准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檔案。其主管機關是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查看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證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複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契約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購房注意事項
一般購房者記不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其實也不必記住這么多。您購房時只需看一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未取得上述兩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開發商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就可以證明該項目在規劃、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過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備了將開發的商品房進入市場交易的資格。根據天津市商品房交易的相關法規規定,開發商只有具備《預售許可證》才能與客戶簽署正式的《預售協定》。在此提醒一下購房者,簽契約前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內,提防開發商“偷梁換柱”。
補充說明“二書”
買完房以後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麼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檔案,一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說防水是三年,牆面、管道滲漏是一年,牆面抹灰脫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等設備,衛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戶商定。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工程質量保證書中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範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在工程質量保證書中。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套的說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牆、保溫牆、陽台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說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說明書里。也就是說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檔案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檔案就應該算齊備了。
在購房的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在什麼情況下簽訂房屋的現售契約,在什麼情況下簽訂預售契約。現售契約是你想買的房屋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了商品房,這個時候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地產的現售契約。如果你購買的房尚未竣工驗收,就是期房,這個時候簽訂的是房屋的預售契約。
《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的應註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
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承重牆、保溫牆、防水層、陽台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
9、其他需說明的問題。